英模风采榜样力量 | 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齐宁

19.04.2021  12:40

齐宁,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保定高阳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2019年任高阳法院小王果庄法庭庭长,期间,积极践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强化业务指导,参与纠纷调解,推进乡村治理,2019年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排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在担任小王果庄法庭庭长期间,齐宁和团队全面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司法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宣传等乡镇法庭工作职能。与乡镇人大,乡镇司法所,乡镇派出所工作协调配合,有效对接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为民调组织设计了“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调解调查记录、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调解回访记录、调解卷宗、司法确认申请书”等7种司法确认文书样式,保障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指导工作有效运行,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的同时,开展司法确认工作,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推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

2019年5月15日,应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齐宁协助该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调解过程中,齐宁现场指导该调委会填写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制作人民调解笔录、审查相关事实和证据、指导调委会制做人民调解协议书,引导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基于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院的信任,纠纷赔偿义务人在司法确认当天筹借16万元,一次性赔付到位。

该案是高阳法院深入开展“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以来指导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司法确认方式化解纠纷的第一起案例。

2019年6月初,应小王果庄镇综治部门邀请,小王果庄法庭参与解决一起某加油站股权纠纷案件。该加油站为家庭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股权纠纷,矛盾持续两年多,一直未妥善解决,曾一度使家庭关系非常紧张,甚至有股东扬言要炸毁加油站。

齐宁介入纠纷并充分了解情况后,根据当事人诉求,将纠纷主要内容剥离出来,并促使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为使协议顺利履行,法庭和镇司法所启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及时固化协议内容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院司法确认让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司法强制力。该案标的金额近600万元,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当事人不花任何费用,就使矛盾得到及时化解,这种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得到了纠纷当事人的认可和点赞。

钻研审判业务,彰显法官本色

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各种新兴的社会矛盾随之而生。尤其是一些因法律存在空白或规定不明确而产生的疑难复杂案件,给审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对该类疑难案件,齐宁采取及时地、有针对性地排查总结,讨论学习,努力把案件办好,公正高效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往往会有一些当事人由于个人原因而不服法院判决,甚至做出一些极端的事来。一旦发现这类风险案件,齐宁及时制定审理方案、预警方案,确保化解纠纷、消除风险。

在一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该案原告在被告吊运棺材过程中因棺材倾斜掉落导致原告双腿被砸伤。诉讼过程中,被告除要求事主承担赔偿责任外,亦请求红白理事会成员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乡村红白理事会系帮助村民在办理红、白事时的自发群众性组织,是村民互帮互助的一种形式,体现的是良好的社会风尚,倡导友善互助的善良社会风俗,属于无偿帮工行为。

齐宁认为该案发生在农村村民当中,该案的处理结果对当地善良风俗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如果处理不当不仅容易激化矛盾也影响善良风俗的传承。通过制定审理方案,顺利庭审并依法判决,对被告请求红白理事会成员作为共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不予支持,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19年,齐宁开展法制宣传12次,培训人民陪审员300人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23次,进行司法确认13件,全年共受理案件238件,审结233件,结案率达97.9%。作为一名人民法庭法官,齐宁守义持正,用心、用脑、用智慧明辨事实,衡量轻重,独立作出裁判,在审判路上砥砺前行,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为推进乡村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文章出处:保定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