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法院:人、制度、方法——三位一体抓执行

08.10.2014  16:53

      “执行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大法院工作者。2011年以来,经过不断的探索创新,新乐市人民法院初步构建了一套以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抓干警素质和讲求执行艺术手段为保证的“三驾马车”理论,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固本强基,狠抓执行干警人员素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执行工作的“”就是人,人是执行工作的支配者,2011年以来,该院立足现实,争取支持,努力改变现状,通过“四强化”举措,人员素质和物资配备均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该院党组把“抓坚强班子、带高素质队伍,创一流业绩”作为班子和队伍建设的目标。坚持日常学习制度,着力提高班子的政治理论素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坚持发挥班子成员示范带头作用,逐渐形成令行禁止、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干警素质建设。该院建立和完善了种类齐备的图书室,开展每月读一本好书活动,月初指定阅读书目,月末对读书情况进行展示和评比;邀请专家教授到院授课;党组成员分别率领执行干警前往河北黄骅、廊坊、江苏靖江等先进法院参观学习;开设“执行大讲堂”,让每一位执行法官走上讲台,分享自己办案中的经验和心得;开展计算机技能大赛,对达到录入标准的执行干警配备了笔记本电脑;与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依托高校人才优势和理论优势,推动法院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组织干警每周六到河北艺术中心现场听取《燕赵讲坛》讲座,提升干警综合素养。

      (三)强化干警廉政建设。每年年初,该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严格落实倒查问责机制,加大惩腐力度,凡因办案质量引发新的涉诉信访案件,100%展开倒查问责;凡是倒查问责中确认的责任人员,100%依法依纪追究。对于违法违纪干警,一经发现即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从而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2011年以来,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未出现一例违法违纪问题。

      (四)强化执行队伍配备。2011年以来,在该院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执行工作实施“执行警力整合机制”,执行局副局长兼法警队队长,法警参与执行实施过程,这样执行力量得到有效加强,能够直接参与执行的警力达到二十余人。通过这一措施,执行工作得到整体协调,克服了“执行乱”和“乱执行”的问题。物资装备方面,该院投入大量财力为执行局配备了车辆3辆、手铐12副、执法仪3台、微型执法仪4台、便携式录像机2台、照相机3台、对讲机3部、梯子3架。一流的队伍,赢得一流的肯定。在2011年反规避执行工作考核及2012年全市基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中该院均位居前列。

      二、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执行机制

      俗话说:“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干任何工作都得有制度作保障,只是闷头前行,而不观察坐标,必然会偏离航程。为了使执行工作有序进行,做到规范化、高效化,该院不断摸索,积极创新,在工作中初步建立和完善了一套初见成效的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协调支持,初步建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党委、政府、金融等多个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大执行格局。该市市委政法委专门下发了《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并牵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同时,该院还建立了向地方党委、人大报告执行工作制度,定期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情况,接受检查督导,听取意见建议,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2014年以来,该院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成功执结各类疑难案件3件。

        (二)“公众开放日”活动常态化。2012年6月份,该院将“公众开放日”活动常态化,每周四主动邀请市民、联动单位代表参加“公众开放日” 活动,敞开法院大门,让普通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零距离感受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截至目前,共有4000余人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听取公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监督面,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三)落实两项接待制度。在实践中,为了更好地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设立执行局接待日制度。该制度规定,周一至周六要派专人轮流接待群众来访,逐人登记、逐案登记、逐人落实、责任到人,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将来访情况和落实情况,于每周五下午向院党组汇报。对于人民群众来访的应急事件、突发事件及重大事项,应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情况,每月还要通报一次,对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执行人员提出警告,并按规定予以扣分;连续三个月都被警告的,停职学习。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来访,执行局设专访电话,对外公布。

      为了加强对执行局工作的监督,该院还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周三为院长接待日,5名领导分周轮流接待一天。从老百姓的角度讲,权威是令人信服和可以解决更多问题的。因此,他们也乐意登门找领导倾吐不满。应当说,执行工作具有司法性,注重的是法官的自由意志,领导通常不便干预,只是在案件确实存在问题时向执行人员提出建议,至于执行人员如何决断,领导也是应当尊重的。即便如此,通过领导与当事人的近距离接触,在法院和老百姓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使老百姓感受到领导的亲和力和为民之心,无形中就化解了众多来访者心中长期的积怨,从而使他们更加理解法院,更为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

        通过执行局接待日制度,更多、更好地为老百姓解决实际执行问题,减轻了领导的工作压力;通过院长接待日制度,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争取到了老百姓的谅解。我院的两项接待日制度发挥了应有的功效,实现了两条腿走路。今年院长接待日共接待执行案件当事人120人次,反映问题120件,解决114件,实现了对执行案件接待的合理分流;执行局接待日共接待112人次,反映问题112件,实际解决105件,实现了该制度高效快速解决问题的初衷。

        (四)换员执行制度。为了能快速执结案件和维护法院的公正形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推出了换员执行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承办干警三个月未能执结案件,执行局综合科就将该案转交其他干警承办,换员后如该案件能够如期执结,将加倍处罚原承办人;另外,申请人认为承办人在执行中有松懈现象,在执行的公正和高效方面有不足之处,也可以重新挑选一名干警承办案件。对于申请人挑选频度高、反响好的干警,将定期予以通报表扬。该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在执行阻力大、执行期限拉长的情况下,因为执行人系申请人选任,减少了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另一方面,也让执行干警实实在在地感觉到了优胜劣汰的工作压力,执行风貌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执行听证制度。为了充分体现执行公开原则,保证在执行程序中正确适用法律,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制定了《执行听证程序规则》。一方面赋予申请人在不服执行中止或执行终结裁定等情况时的听证申请权;另一方面在被执行人对案件实体裁决结果不服、对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工作作风提出质疑、以及有证据对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等情况下,允许其申请听证;对复杂、疑难、有影响的案件,执行局长也可根据案件执行需要举行听证。听证分别情况采用公开和不公开两种方式。首先由综合科对异议人的异议进行审查,符合听证条件的报科长决定进入听证程序;其次,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让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第三人围绕被执行人有关执行能力及执行异议进行举证、质证,查明执行案件的有关事实,确定能否执行及如何执行;最后由合议庭合议,或当场宣布,或视具体情况交由主管院长、局长办公室、审委会决定。

        三、创新举措,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在破解执行难题,打击规避执行方面,该院积极探索,创新了一些列曝光和执行举措,特别是在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实行集中执行常态化机制,打击“老赖”出硬拳

      2013年,该院进一步完善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开展两次集中执行行动,有效预防积案的同时,遏制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等不良现象大量发生。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整合执行局人员和司法警察人力资源,将全院10名执行人员分成两个集中执行行动小组,每组5名执行人员加配4名法警,由执行局2位副局长各带一组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全组人员在集中行动中分工合作,在执行前期整理集中执行的案件,查找被执行人人下落,或通知申请人协助工作,然后统一行动,逐案执行并完善后续手续。

      二是拓宽执行时间。执行局日常工作中在上班时间进行,在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期间,则针对有的被执行人人故意在上班时间躲避执行的行为,该院要求执行人员不分昼夜开展执行行动,出其不意制服被执行人人。如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拖欠农业银行3万余元。各种线索显示其就在居住地活动,但承办法官在上班时间无论如何就找不到他。在一次夜间执行行动中,终于找到其本人并将其带到法院督促履行。最终,该被执行人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当场兑付3万欠款。

        三是规划执行主题。每月初开展的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会有一个明确的主题,或是涉农民工工资及交通事故类,或是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或是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等。如此按案件类别规划专项执行行动,更利于案件的执行。如今年1月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中,共执结案件16件,到位标的100余万元,切实保障了一批弱势人群的合法利益。

      四是强化执行手段。对各承办人报送参加集中执行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提前摸底,及时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人所在村干部联系,第一时间了解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制定执行行动方案,确保集中执行不走弯路、少走空路。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妨碍及抗拒执行的行为,充果断采取罚款、拘留等刚性措施的威慑作用,使得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2次,司法拘留5人,执结案件42件,到位标的52.03万元。

      (二)推出二部专题片,让老赖不再心存侥幸

      一是典型案件邀请电视台录制并播放宣传片。为扩大执行影响、增强执行效果,对宅基地纠纷、赡养纠纷、借款担保纠纷等典型案件,借助该院与电视台联合创办的《法案透视》电视栏目,积极和电视台专题部积极协调,将执行过程尤其是采取的强制措施拍摄成专题片进行滚动播放,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形成震慑。自《法案透视》开播以来,共录制执行宣传片11期,滚动播放20余次,有21人主动找到法院履行义务。

      二是推出《重拳出击打“老赖”》专题片。去年12月,该院与新乐市电视台联合推出了《重拳出击打“老赖”》专题片,该专题片以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为背景,以落实最高院《若干规定》的方式、方法为主题,将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背景、目的、影响及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等内容融入形象化、艺术化的电视画面之中,警告“老赖们”认清当前执行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该院还制定了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实施细则,对符合公布条件的,一律予以公布,并由专职执行廉政监察员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过程及撤销决定进行全程监督,避免“应纳未纳”及“随意撤销”现象发生。今年以来,该院将52名农村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其中有11人自动履行了义务。

      (三)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执行曝光平台,力助执行嬗变

      一是与新乐电视台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设立“执行曝光台”。在星期六、星期天晚上八点,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星期一、星期四、星期六晚上七点半至九点半,县城文化广场、商业银行LED显示屏,以图文形式反复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今年以来,共曝光235人次,有12人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当地百姓之中引起强烈反响。

      二是以乡镇闹市区、公交车车载电视为中心建立镇级执行曝光平台。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院无偿使用乡镇(场)、新城(街道)闹市区21个电子显示屏,在逢集日滚动播放该乡镇(场)、新城(街道)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交公司签订有偿服务协议,由法院在失信被执行人所属乡镇(场)、新城(街道)公交车车载电视上滚动播放其信息,并且在乡镇车站、医院、银行、文化活动中心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公开张贴,让同一区域群众了解其失信行为,进一步压缩其藏身空间。

      三是以村(居)委会信息公开栏、广播站为中心建立村级执行曝光平台。该院借助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法院送达、执行工作网络,法院以公告形式在村(居)委会、小区信息公开栏曝光该村(居)失信被执人信息,并且对于态度恶劣的失信被执行人,还利用村广播站大喇叭、发布执行公告等进行曝光,公告上有被执行人的照片、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还有案情简介、违法事实、法律后果等内容。公告号召全社会举报被执行人的行踪、财产、高消费等线索,并承诺对举报者予以适当奖励。张贴“大头贴”的原则是哪儿热闹往哪儿贴,不仅是市区繁华地段,被执行人本人和亲朋好友居住地、集市、庙会上都可以见到这样的公告。法院每季度将涉该村(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给送达执行联络员(治调主任),由其通过广播站、张贴执行公告等公布相关信息,并且还在“法官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中,向全市社区(村)发放失信被执行人清单,让失信被执行人身边的人了解其失信行为,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

      该院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曝光“老赖”,给执行工作添加了一把“利剑”,一些“老赖”一反“躲猫猫”、“跑路”之常态,开始向法院“示好”,主动履行执行义务。今年以来,该院公开曝光了276名“老赖”信息,倒逼“老赖”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定义务。在身份信息曝光后,55名“老赖”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38名“老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时履行了还款义务。

      (四)创新四举措,找准捏住老赖的“七寸

      近年来,为破解执行难题,该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尝试四项执行新举措,开拓了执行工作新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执行工作从法院独自跳“光杆舞”向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的“大合唱”转变,实现全社会联动执行。

      一是“冻结”驾驶证不予年审。针对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执行难问题,该院积极尝试与公安车管部门联动“冻结”涉案者驾照不予年审的做法。在受理案件后,通知肇事司机递交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以备以后执行用;若肇事司机执意不提交,又不履行义务,由执行人员到车管部门调取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信息,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提前与公安交管部门沟通,对其驾驶证进行“冻结”。截至目前,该院与公安车管部门共同“冻结”驾驶证照6人次,所涉案件全部执结。

      二是强制退出高额保险。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及风险意识的提高,老百姓投保情况也非常普遍,针对此特点,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该院根据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查询被执行人在各保险公司的投保情况,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高消费的有关规定,强制其退出高额保险,以退保费用解决执行难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共向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10次,强制退保3人,涉及金额12余万元。

      三是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立或民办的初中和小学也随之增多 ,这些所谓的“贵族学校”,借助于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凭借其雄厚的师资,改变了以前服务对象仅限于极少数“大款”的格局,越来越受到普通老百姓的认可,特别是众多的农村老百姓也开始将子女送到私立学校就读。针对这一现象,在执行中该院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本着建立执行长效机制的思路,积极尝试限制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一举措,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的,一律通知学校让该子女退学,拒不协助或消极协助的,坚决处罚学校。截至目前,共向各私立学校发出协助执行通知5次,强制退学5人,下一步,该院还打算要求民办高校协助此项措施的实施。

    四是积极运用与公安、检察机关构建的联动打击拒执罪机制。针对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隐匿财产,隐瞒常住地址、下落不明,导致法院无法执行的失信现象,2009年7月,该院与公安、检察机关构建了打击拒执罪执行联动机制。由法院以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检察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及时有效打击拒执罪,有效地攻克执行难题,维护法律尊严。2011年以来,该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12名,公安机关均立案。其中,10名被执行人慑于被追究刑事责任,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案件10件,执结标的额54万余元。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刑罚制裁,警示教育其他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起到“刑罚制裁一人,警示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