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法院与天津武清法院积极推进区域司法协作

07.12.2015  13:03

为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廊坊法院一直努力推动与周边京津地区兄弟法院的司法协作工作,并与北京朝阳、大兴、平谷、通州,天津蓟县等多家法院达成合作意向。12月3日,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率领本院部分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次、开发区法院院长赴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与武清区法院领导班子就加强两地法院的司法协作工作进行了真挚、友好的磋商。

座谈会上,两地法院相互介绍了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法院工作的主要情况,对本地法院的工作特点和不足进行了简要分析。在谈到司法工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时,两地法院很快就具体问题形成了共识:一是以执行工作为突破口,根据京津冀三地高级法院联合签署的《执行事项委托及异地执行协助运行及操作细则》,在廊坊与武清法院间形成无缝隙的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工作机制。二是司法协作范围逐步扩大到审判领域,直至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三是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借鉴对方好的做法,把法院工作不断推向更高层次。

双方还约定,以本次磋商会为基础,推动京津冀三地毗邻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形成领导有力、组织健全、运转顺畅的三地司法协作机制。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