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三措并举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22.12.2014  14:53
        今年以来,海港区法院始终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不断更新理念,健全机制,细化举措,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结案率为8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等指标均列全市法院前列。

        一是强化管理压力。建立和完善各业务部门的立案、分案、送达、审理、定案、宣判、归档等各环节的审管流程体系,将案件的流程管理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强化分管领导指导职能,定期督查、定期指导、定期会办;突出庭长审判管理责任,签定《审判质效管理责任书》,明确在年终考核中,对所在部门的质效指标特别是超长期未结案件和超过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无特殊事项的一律追究责任,此举增强了部门的忧患意识;提升法官主体地位,将流程管理层层分解到每名法官,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增强了法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了你追我赶的竞争氛围。

        二是创新管理模式。在审判管理理念上,以全程监督管理服务为指导原则,力求审前、审中、审后无缝隙覆盖,实现审判管理的前伸后展。在审判管理内容上,以案件信息为管理基本手段,强化流程监督,使案件从立案至归档全程都处于有效监控,确保流程管理做到“三有”和“三无”。即:有信息、有预警、有督促、无盲点、无失控、无超审限。在审判管理方式上,以提示通报为重要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对适用简易程序未结但审限已达两个月的案件和适用普通程序未结但审限已达四个月的案件,实行定期提示制度和通报制度,确保每件案件无特殊情况均能在法定审限内结案。

        三是严格奖惩机制。严格设置考核指标,以审判质效指标为依托,综合每位法官的审判工作水平和能力,努力营造比办案、比效率、比质量的争先创优氛围和激励审判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氛围。严格建立绩效档案。将法官办案数量、效率、效果、质量等指标计入业绩档案,作为法官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建立领导责任制、审判责任制以及质量效率责任制,对反映强烈或无故拖延审限的案件,登记建档、剖析原因、并在每月审判管理工作分析会上进行点评,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做到“管案”与“管人”的有机统一,“管部门”与“管法官”的有效结合。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