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路南法院:三举措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29.01.2015  17:3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路南法院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人民陪审员监督制度。本院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有关参审工作的管理、协调,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陪审情况记录备案。对于无故推托及长期因工作繁忙不参加庭审,上报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报请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人民陪审员资格,并予以及时补选,保持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改善人民陪审员工作环境。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休息场所,在工作室配置办公桌椅、电话、电脑等办公用具。同时,本院为人民陪审员配备必要的审判业务书籍和资料,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方式,创造更好的培训条件和机会,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按时足额发放人民陪审员的交通、餐补等补助费用   

三、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本院每年向每名人民陪审员发放一本法律教材并举办两次知识技能培训。每年举行一次优秀人民陪审员评比表彰,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和培训,使每一个人民陪审员都能有效地参与到司法审判中。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