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 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

02.03.2021  03:31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 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奋勇前进 周 强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着坚定理想信念、鲜明人民立场、敏锐战略眼光和宏大全球视野,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时代课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在实践中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结合活生生的法治实践,根据客观形势发展,不断创造新的理论,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科学论断和观点,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原创性贡献,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深刻阐明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地位。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被提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跃上新的历史高度,为创造“两大奇迹”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有利于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保证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政治方向,有利于凝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磅礴力量,有利于在统筹推进“四个伟大”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们要始终沿着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的方向,增强坚守法治、厉行法治的政治定力,坚持不懈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深入回答事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从法治领域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新境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学说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在法治领域的最新理论成果。恩格斯深刻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理论上作出许多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我们要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旗帜,准确把握科学理论体系,自觉运用好蕴含其中的科学认识论、方法论,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

(三)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根植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产生的思想理论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充分展现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独特思想魅力和巨大实践伟力。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等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倾注了大量心血,推动做成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注入了强大动力。事实证明,有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我们要运用好这一伟大思想理论成果,把握实践要求,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

(四)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强调法治在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提出运用法治和制度规则协调各国关系和利益、坚定维护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等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继承性和创新性相结合、立足国情与放眼世界相统一的鲜明特色,饱含对世界法治文明发展时代课题的睿智思考和独特创见,用科学理论逻辑和雄辩有力事实,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显著优越性,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世界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独特优势和强大生命力,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走适合自己国情的法治道路提供了有益借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文明。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的系列重大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在上下求索的历史进程中,面临着一些必须正确把握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重要基础,深刻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系列重大问题,指引前进航向,廓清思想困惑,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系统阐述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关于政治和法治的关系。 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党和法关系的要害所在。这就要求人民法院深刻理解三个“本质上”的重要论述,坚持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正确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政策,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司法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关于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对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纪法红线不能触碰、纪法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四)关于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 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我们党的明确主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要越俎代庖,领导干部更不能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同时,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责任务。

(五)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与道德都属于上层建筑范畴,都是国家治理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法与道德在国家治理中的相互作用,强调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提出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这就要求人民法院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司法审判惩恶扬善的功能。要通过贯彻实施民法典、解决执行难等,加强对失德失信行为的惩戒,促进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

(六)关于市场经济和法治环境的关系。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法与经济基础的相互作用原理。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布局,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机统一,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惩侵犯产权犯罪,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关于改革和法治的关系。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同时以落实“十四五”时期重大发展战略任务为牵引,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八)关于疫情防控和法治的关系。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各级政法机关闻令而动,积极履职,依法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抗疫斗争有力彰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越性,也凸显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法院要学习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关于继承和创新的关系。 古往今来,中华民族之所以在世界上有地位、有影响力,靠的是中华文化的强大感召力和吸引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人民法院要积极传承中华法系优秀思想和理念,善于将明德慎罚、以和为贵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智慧融入新时代审判工作,与时俱进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等革命文化的时代价值,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以历史和现实为镜,既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又决不照搬别国的模式和做法,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十)关于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强化涉外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国际商事法庭作用,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为推动全球治理和国际法规则制定贡献中国方案。

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内涵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迫切需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任务的关键所在。全体法院干警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归根结底是因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中国建设要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必须凝聚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毫不动摇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全过程,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起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发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保障人民依法有序参与司法。始终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毫不动摇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权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立足司法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不断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二)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机关要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实践品格和担当精神,依法正确履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为国家重大战略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三)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力度之大、变革程度之深、取得成果之多前所未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围绕保证公正司法部署了一系列改革任务。一项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推动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关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在巩固、提升、创新、发展上下更大功夫,着力解决好司法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巩固和发展“中国之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四)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强调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大显身手,2020年2月3日以来,全国法院共在线立案650万件、在线开庭78万次、在线调解323万次,同比分别增长62%、729%和195%,电子送达1815万次,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在世界各国法院中独树一帜,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十四五”时期,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加速推进,为智慧法院转型升级提供了重大契机。人民法院必须抢抓机遇,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让科技为司法赋能。不断增强对现代科技的适应力、掌控力、驾驭力,在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方面取得更大成效。健全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推进移动电子诉讼应用,着力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必须有一支过硬队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加强依法履职保护,为敢于担当、秉公司法的干警撑腰鼓劲,凝心聚力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新时代新阶段,我们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汇聚法治中国建设磅礴力量,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科技优势,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为世界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文章出处:《求是》20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