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零距离:黄昏恋不成人财险两空

31.10.2014  11:36

今年7月份,北京66岁的李先生把60岁的张女士告上了北京顺义法院,原来两人经过一家婚介所介绍开始交往,可是李先生说,最后恋爱没谈成,自己还被骗走了2000多块钱,那么这件事真的像李先生说的那样吗,前不久法官对这起案件做出了裁决。

老年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是在谈恋爱,尤其是在给对方花钱的时候,请您一定要慎重一点,千万别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最后落得人财两空。

2014年9月1日,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张女士的儿子,也来到了庭审现场,他跟李先生一见面,就吵得不可开交

李先生和张女士都是顺义人,李先生说,2012年12月,他在一家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张女士,当时张女士自称叫杨杰。

张女士说,当时她跟李先生初次见面,对这个人不了解,所以才用了个化名。而李先生说,俩人交往期间,他给张女士又买东西又充话费,一共花了2000多元,后来张女士却提出分手,直到这时,自己才知道,杨杰是假名。在法庭上,面对李先生的指责,张女士也很生气,她说自己根本没有和李先生谈恋爱,是对方一直在骚扰她。

张女士承认,李先生给他买过东西,充过话费,但加到一起,也不过1000多元。

李先生和张女士闹僵后,都曾到婚姻介绍所讨过说法,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介绍双方认识,两人怎么沟通交往,跟婚介所没有关系,由于李先生只有一张1000多元的取款单作为证据,所以2014年10月26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女士返还李先生1450元,并驳回李先生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