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零距离:随意排放有毒污水 三人被起诉

19.03.2016  13:31

被告人孙某,26岁,藁城区人。别看被告人孙某只有小学文化,但却懂得如何提炼特戊酸。为此,2014年4月份,他在正定县开设了一家化工厂,先后还雇了马某、马某某两名工人。

据了解,被告人孙某曾经在其舅舅开办的化工厂工作过,所以掌握了特戊酸的提炼办法。

孙某说,他制造特戊酸的工艺比较简陋,会产生许多废水,平时废水都会存放在容器内,但是生产量增大后,没有足够的容器存放,于是便想出了一条办法。

于是孙某的化工厂将排放的特戊酸废水未经过环保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地沟中。

报告人孙某称,其实他的厂子刚开业没多久,当地的环保部门就曾经对其进行查处过,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他还是在偷偷生产,并且为了掩人耳目,他命令马某和马某某全部都是晚上生产。

最终,孙某的化工厂还是被环保部门进行了查处、查封。孙某、马某、马某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环保部门对孙某工厂排放的污水进行了检测。

法庭上,被告人孙某、马某、马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错态度很好。

法庭当庭也并未做出宣判,择日将会继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