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所参与地方立法和司法评估工作被写入两工作报告

20.01.2016  16:39
法学所坚持以科研为先导,以实践为基础,充分发挥咨政建言功能,推进我院新型智库建设。在前不久闭幕的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法学所工作被写入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在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委托科研院所起草志愿者服务条例”。这是法学所第一次以独立第三方身份接受省人大的委托,进行地方立法。省法院院长卫彦明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的《省高法工作报告》提出,“独立第三方对全省189家法院司法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去年是法学所进行第三方评估的第二年,已从第一年的与法院内部评估相结合完全过渡到独立评估,法学所保证了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了阳光司法指数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度。 法学所承担的工作被写入两个工作报告,是法学所在新型智库建设中发挥自身优势,在法治河北建设中取得的突破性进展,这标志着法学所的工作得到了充分认可和广泛关注,提高了我院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在新的一年,法学所将继续发挥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特殊作用,扩大法学所的学术影响力;将继续以最大的热情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河北经济社会发展,共同绘就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新画卷,继续提升我院的社会影响力。(法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