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

03.11.2014  17:24

      11月2日,中国法学会在京召开座谈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四中全会《决定》专题辅导报告,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传达了四中全会精神,副会长鲍绍坤、张鸣起、张文显、江必新、张苏军、李林等先后作了发言。

        王乐泉强调,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庄严选择。回顾历史,从建国初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经过65年的不懈探索和追求,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四中全会首次系统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和法治建设的保证机制,极大推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理论的创新,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如何担当执政使命的深刻认识。

        王乐泉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亿万人民的伟大事业,更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作为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增强创新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用法治理论创新引领法治体系创新和法治实践创新;要注重实践,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治宣传、法学教育等领域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成为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朱孝清、吴志攀、王利明、黄进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各研究会和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11月3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