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海港法院构筑困难群众保护机制

19.08.2014  12:17
      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积极构筑困难群众审判保护机制,专门为困难群众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便民服务台,备好纸张、笔墨、饮水机等用品和专用座椅,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在立案环节只需15分钟就可办完相关手续。法院还对前来打官司的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让他们明明白白打官司。

      在审判工作中,该院积极开展“争创妇女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成立了审理妇女、儿童、民工案件的专门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庭,并推行庭前调解、巡回审理、提高当庭裁判率等多项措施,为困难群众提供诉讼便利。对在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在立案时实行诉讼费用缓交、减交甚至免交,优先立案。今年以来,该院先后为90余件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司法救助,当事人共缓、减、免交诉讼费用21.6万元。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2014年08月18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