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法”上路回家过好年 ---过年期间要注意依法行事

07.06.2014  06:02

春节将近,众多游子归心似箭,年迈双亲更是翘首祈盼团圆。

春运是我们每年必说而且每年都颇为关注的话题,正如有人所说的那样,“春运虐人千百遍,依然被视作初恋。”尽管买票难,但还是要说:“回家的感觉真好。

归乡过程中,大家会遇到哪些法律问题?遇到侵权该如何维权?为让大家过一个祥和年,希望大家能够带着法律上路,放心千里归乡。

买票难

火车票法律性质

易被大家忽视

虽然2013年春运从1月26日才开始。但随着近年来铁路的订票方式、票载内容发生的较大变化,火车票的合同凭证的法律性质容易受到忽视。例如,收取每张10元的手续费的小夫妻被刑拘引起舆论哗然。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福海说,我国合同法的客运合同一节,比较详细的规定了广大旅客和作为承运人的铁路运输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广大旅客应注意合同法的第二百九十五条旅客的违约责任:“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十二节第四十八条规定,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

1.旅客退票必须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2.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3.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4.退还带有“”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5.站台票售出不退。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因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分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旅客在取得火车票以后,则享有知情,迟延、伤亡索赔,救助等权利,如果旅客与铁路运输部门一旦发生争议,可以依据下列规定主张权利:“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拼车”险

拼车回家

面临众多法律风险

买不到票也要回家过年,随之“拼车回家”应运而生。2013年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3〕36号)》规定:2013年春节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统一确定为:2013年2月9日零时起,至2013年2月15日24时结束。免费期间,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找个有车的老乡拼车回家”,据说成为时下热门的话题,一些网站还提供《春节拼车协议书》下载服务。“拼车回家”的好处,近的无疑是不用去争抢那“20秒内售罄”的火车票,远的还有更节省费用、资源、减少碳排放量、解决交通堵塞等等问题。虽然有人说,在国外“拼车”的做法已经相对成熟,瑞士、荷兰等国家对这种现象经过研究后认为,拼车可以减少大气污染并且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欧美等发达国家就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和保护“拼车”行为。但是,“拼车”的法律问题,目前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非常复杂。

杜福海律师说,拼车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无偿拼车;二、共担费用式的有偿拼车;三、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拼车。

第三种拼车类型违法。《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并根据情况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种共担费用式的有偿拼车,在情只是共同承担相应费用,在理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在法“公民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因此,第二种拼车类型合情、合理、合法。麻烦出在现实执法中,第二种情况疑似第三种情况,并不容易区分。网上一份名叫《春节拼车协议书》,双方的责任及义务中第二条规定,乙方(搭车人)应按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搭车费用;第七条规定,如果乙方(搭车人)中途下车,甲方不予退还任何费用。单从条款的形式内容来看,这份《春节拼车协议书》由于没有体现共担费用的条款,例如成本清算、费用分担、多退少补等内容,很容易被误认为第三种情况,即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以营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因此,车主会直接面临行政处罚。

拼车回家”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还有:双方纠纷争议、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

  防侵财

平安回家

戒贪心别露富

无论采用什么交通方式,总是要回家的。铁道部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春运,全国预计客运量31.58亿人次。春运前后的旅途上,是侵犯财产性案件的高发期和多发地带。其中尤以我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第264条盗窃罪、第266条诈骗罪、第267条第1款抢夺罪为案件多发、高发。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均违背受害旅客的意思,预防的核心是不露富、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杜福海律师说,广大铁路公安干警通过多年反扒实践,概括出扒手的盗窃规律,总结出许多反扒经验经常予以公布提示,我们应该留意对照预防。扒手的列车盗窃方式主要有:“紧贴身”、“挤车门”、“拎包”、“摘挂”、“掏心”、“调包”、“抹子活”等。“紧贴身”多发生在上车或排队买票时;“挤车门”则是利用拥挤或故意制造拥挤来创造盗窃机会;“拎包”是趁旅客打水、洗手、上厕所的片刻实施盗窃;“摘挂”、“掏心”、“调包”是将自己的衣服盖在衣帽钩旅客衣物上及把自己的包放在旅客行李旁,假装掏兜、拿东西完成扒窃、调换;“抹子活”,是在后半夜是旅客最疲乏、睡得最熟的时候,在旅客贴身衣服上快刀一划,窃走钱物。预防列车盗窃的方法是在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的同时,排队购票、按次序上车,尽量结伴同行彼此照看以及轮班休息、睡觉等。

诈骗罪,恐怕是事后最令受害旅客懊恼的案件。从犯罪结构来说,诈骗罪是犯罪分子实施了欺骗行为,受害人陷入认识错误,然后处分自己的财产从而造成损失。因此,在诈骗犯罪中,受害旅客在本身有责任的同时,与抢劫犯罪、盗窃犯罪、抢夺犯罪相比,也是最有机会预防并避免遭受财产损失的一类案件。以往春运发生过的诈骗案件有:“网络购票诈骗”、“变卖贵重物品诈骗”、“丢包诈骗”、“电话诈骗”、“中转签字票诈骗”、“短途变长途票诈骗”、“换票调包诈骗”等。以“变卖贵重物品诈骗”最为典型,犯罪分子以持有金表、金饰、美元诱饵,谎称急需用钱为由,引诱旅客出资购买。犯罪分子的欺骗方式是存在共性的,那就是诱之以利,预防方法就是戒“”,不要妄想占便宜,在便宜的背后是犯罪分子精心设置的“”。

拜大年

礼尚往来

莫让“”变了味

杜福海律师说,2012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出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引起很大关注,  “一万元”被解读为行贿罪的立案、追究标准。

春节是官员滑向腐败深渊的高危节日,据某地检察机关5年立案查处的885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分析,有近八成都曾在节日里受贿,其中春节尤其突出。

杜福海律师说,第一柄斩断权钱交易的利剑早已落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只要涉案数额超过5000元,就可以犯罪论处。至于5000元以下的,一般都以违纪处理。但5000元并非“生死线”。如果每次收2000元,连续收多次,只要证实涉嫌行贿受贿,同样可立案查处。现在,一万元行贿入罪,无疑是治理腐败的又一重拳,今年春节第一次迎来行贿受贿双方向明确“禁行”,未来值得期待。

大年初一早晨,晚辈起床后,要先向长辈拜年,祝福长辈健康长寿,万事如意。长辈受拜以后,要将事先准备好的“压岁钱”分给晚辈。

孩子得到的压岁钱,一般数额不会太大,但是也有例外,尤其近年闻已达十万元、数十万元。压岁钱,从形式上看,别人家大人给自家孩子压岁钱是一种无偿赠与,但实质自家的大人基本上要以类似的数额回赠。

孩子压岁钱所有权归谁因此有了争议:有人认为,应该融合到家庭财产;有人认为,“当孩子取得数额大的压岁钱后,或孩子主动交给父母,或由父母向孩子收取,这是无可厚非的”,理由是“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抚养人”;有人认为,应该归孩子所有。

杜福海律师说,在这个问题上进行法律推理,主要依据两个法律条款: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第三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据新华社

防丢失

归家之路不再囧

随着春运高峰到来,火车站工作人员频频捡到旅客丢失的火车票、各种证件以及各种包裹。为此,火车站设立了失物招领平台和热线电话,以扫除旅客归家途中的“”事。

■旅客大意丢钱包

1月31日早上8点40分,石家庄小伙子郑广兵在售票大厅急急忙忙买了一张9:02由石家庄开往邢台的车票。时间紧迫,买完票他就慌慌张张地上了火车。

赶上了火车,郑广兵心里的石头算是落了地。可就在上火车不久,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石家庄火车站工作人员,问他是否丢失了钱包。他急忙打开手提包,这一看他傻了眼——钱包没了!里面有他出差要用的1000元现金,两张重要银行卡,还有一些票据等重要资料。经核实,工作人员捡到的钱包正是他所丢失的。

郑广兵回忆道:“可能是自己买票赶车时太着急了,钱包没放进包里就急急忙忙走了。我真为自己捏了一把冷汗,无意间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丢了。还好有拾金不昧的志愿者和火车站工作人员的热心帮助,否则这个年啊,我会过得相当‘    ’。”

捡到郑光兵钱包的青年志愿者张爱坡告诉记者:“有些乘客用身份证买票的同时还买了返程票,可是取票时却只取了一张就走了,从而导致返程票的丢失。还有取了票忘记把身份证带走的。像郑广兵这样要票‘不要’钱的也有很多。

志愿者负责人杨楠告诉记者:“近一阶段,旅客大意丢失车票、钱包、包裹等事情经常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旅客的归家心切,太过着急大意所致,大家只顾赶车而忽视了随身物品。

■失物招领有途径

石家庄火车站票厅助理工程师魏丹告诉记者:“春运高峰已到,乘客丢失物品的现象非常多,为帮助乘客顺利而又快速找回丢失物品,火车站设立了失物招领平台和热线电话。”记者了解到,在石家庄火车站丢失物品后,失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找丢失物品:1.在售票厅的旅客,可以直接到火车站南售票厅35号值班主任人工窗口或者北厅9号窗口询问。2.在候车室的旅客朋友可以到2楼候车室总服务台寻找。3.如果在火车上发先行李丢失,请马上联系乘务人员,不要大喊大叫。4.如果乘客已经离开石家庄,可以拨打客服电话12306,与客服人员说明情况,客服人员会指引失主如何找回。

■工作人员提醒: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票厅助理工程师魏丹建议乘客:“在回家的路上最好不要带太多行李,每位乘客包裹的数量尽量不要超过两个,以免丢失遇到不必要的麻烦。乘客最好在自己的行李上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方便工作人员捡到后顺利找到失主。对于一些贵重的行李,一定要保管好。

票厅工作人员种铁旦说:“乘客最好留出充分的时间去买票,以免买了票太过着急赶车而遗忘了自己的随身物品。”志愿者负责人杨楠建议乘客:“在网络窗口办理取票业务时,要耐心等待火车票依次打印出来,完成取票业务后切记拿好证件和行李再走。

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乘客:归家心切,可是在归家途中万不可粗心大意,太过着急,只有这样才能让回家的路更加平坦。                                        ■本报实习记者周斐

慎掏钱

谨防掉入消费陷阱

春节将至,商家促销进入高潮,消费者购物、餐饮、旅游和家政方面的需求随之高涨。日前,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根据春节消费特点发布相关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应做到理性消费,小心陷阱。

■理性面对促销

春节期间,各类商品将进入销售旺季。传统年货市场和新兴的网络购物市场都开展了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各种促销广告十分诱人。然而,在参与这些促销活动时,消费者很容易掉入购物陷阱。

12315提示:消费者要冷静面对商家的促销活动。如,购物赠旅游,这样的促销方式往往暗藏猫腻,消费者可能无法真正获得品质良好的出游机会。同时,应注意少数商家“先升后降”虚假打折、“买一送一”模糊赠售,以及促销活动中凑整赠券、使用赠券不找零、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规定,不要盲目跟风产生购物冲动,以免掉入循环消费的陷阱。

此外,网络购物要慎重。要注意选择大型、正规的购物网站购物,并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度进行评估。在购物时,要对商品的介绍、广告内容进行仔细询问,保存好网购聊天记录、购物发票、物流取货单等凭证。同时,不轻信商家的超低价商品。要注意网络交易安全,尽量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或选择货到付款。网购应尽量避开高峰。购买食品时,还应特别注重食品包装的标识是否齐全,并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次性不要购买太多,以防变质,造成安全隐患和浪费。

根据历年工商部门受理申诉举报的情况看,年夜饭服务打折扣、菜单玩忽悠、增加隐性消费等问题时有发生。

12315提示:消费者选择饭店时,要明确具体的收费项目,弄清楚是否存在就餐限制。如,是否可自带酒水,有无服务费、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等。如果饭店推出的“年夜饭”只是按价位让消费者选择,没有明示具体的菜单,消费者一定要详细询问清楚所选套餐的具体菜品内容。同时,预订年夜饭要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就餐时间和地点,饭菜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等。就餐时还要注意实际饭菜与事先约定是否相符,餐后注意查验账单,留心账单是否增加了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无问题再结账,并保存好用餐发票。

■选择低价旅游须谨慎

春节期间,一些旅行社会以低于成本价的旅游项目吸引消费者参团,却以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缩减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强迫购物等方式获取利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2315提示:一是选择旅行社和旅游线路时,不能单纯比较报价,要综合考虑旅行社的信誉、服务水平、规范管理等因素;二是要认真签订旅游合同,并明确约定旅游行程、游览景点、交通工具、住宿和餐饮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三是要防范旅游购物欺诈行为,在景区最好不要购买名贵商品。对一些店主的“老乡关系”、“成本出售”等说辞,要提高警惕。■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