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一周年邢台市新河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0.12.2015  09:55
  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等方面做了修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迈出了一大步。“新安法”实施一年来,新河县认真学习贯彻,加大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重在之本,构建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今年以来,县委书记李群江,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宏欣分别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和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带队分赴各乡镇(开发区)、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县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良好氛围,安全生产的法治意识、红线意识不断增强。
  二、依法监管 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新安法”共有7章114条,其中对生产经营单位法定职责规定有32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别规定了7项责任,强化了事故责任追究,并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从而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危化企业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中之重,我县安委办、安监局重点出台了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危化企业职工安全宣誓制度等,推动企业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市安全生产审计解剖式检查工作。县安办协调安监、质监、消防、建设、交通五部门,扎实工作,积极准备全市开展的每季度审计解剖式检查,通过努力全县总成绩一直位列全市前列,三季度整体全市第四名。
  认真开展专家查隐患工作。今年1月29日,孟祥伟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充分肯定了我县的专家查隐患工作,并要求全市学习。今年以来,共邀请专家对全县78家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提高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广泛宣传 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新安法”实施一年以来,我县开展了各类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小区、进学校、进企业,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县安办、县安监局印制《安全手册》、《企业安全培训须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监督检查手册》等宣传资料万余份;分别于六月、十一月举办两场“新安法”宣贯暨安全生产知识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600人次接受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