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环保局“四不让”促服务型机关建设

31.10.2014  11:29

为切实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鹿泉区环保局严格执行“四不让”:

一是不让办事群众在环保部门受到冷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自觉做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

二是不让行政许可在环保部门积压延误。实行所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

三是不让群众权益在环保部门受到损害。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抓好“三个一”:“12753”一条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件”案件都有结果。

四是不让应公开的事项在环保部门例外。切实做到“五公开”: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工作制度、行为规范;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决定机关、处罚措施及执行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