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沿海地区率先发展重大政策(事项)进展情况的通报

05.06.2015  11:40

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关于推进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指导意见》(冀发[2013]21号)确定的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依照《2015年沿海地区重点推进的重大政策(事项)和重大项目》(冀沿海办[2015]2号)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省沿海办对20项重大政策(事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调度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4月底,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省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重点政策(事项)总体取得明显进展。政策制定和落实方面,  沿海重点园区“四税返还”、沿海专项资金支持已完成年度任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倾斜、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得到较好落实,金融产品创新、重点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北戴河新区离区免税购物等取得突破。试点示范引领方面,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起步良好,行政审批权下放、沿海重点园区设立行政审批局试点等政策(事项)落实进度明显加快。重大事项推进方面,“电子口岸”建设、黄骅港综合保税区设立申请、主要污染物排放交易、三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等事项推进取得明显进展。

与此同时,受国内经济“三期叠加”普遍矛盾和我省压产能治污染特殊任务共同影响,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根本改变。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三市港口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沿海重点园区(开发区)公共财政收入等一季度同比增速未达到预期目标。

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我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战略部署是沿海三市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各重大事项牵头单位要对照既定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迎难而上,主动作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2015年5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