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在行动”研讨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05.08.2015  22:41

 

 

 

新华社全媒体“治霾在行动”系列报道活动

——石家庄治霾研讨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副市长郝竹山参加交流会

治霾在行动”研讨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聆听专家讲解

 

环保部原总工程师、中国环境工业促进会会长杨朝飞建言献策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参加交流会

北京绿创环保集团董事长姜鹏明在交流会上发言

 

石家庄新闻网讯  8月5日上午,新华社全媒体“治霾在行动”系列报道活动——石家庄治霾研讨交流会在我市召开。副市长郝竹山参加了交流会。

交流会上首先介绍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措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普惠的民生工程来抓,并强力开展了“压煤、抑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六大治污措施。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在细化完善六大治污措施的基础上,大力实施了煤炭总量压减、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等十大工程;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对各县(市)、区的空气质量奖惩制度,有力推动了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

会上,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中国环境工业促进会会长杨朝飞、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等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来自科研部门和环保企业的专业人士,围绕科技创新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推动作用、环保新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应用等项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郝竹山表示,此次“治霾在行动”系列报道活动,为政府、媒体、学术界和企业界搭建了一个宣传环境保护、交流治霾经验、共享治霾技术的高端平台,我市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推动省会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专家观点

杨朝飞:要让企业在治污中能够产生积极性

石家庄市在治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环保部原总工程师、中国环境工业促进会会长杨朝飞说,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而且,各部门、各县(市)区、乡镇等也很重视,采取的措施也很到位,取得了显著成绩。

对于今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杨朝飞建议,在选用治污技术中,应坚持把经济发展和环保结合起来,把节能和环保结合起来,把治理废气与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固废的污染治理等结合起来,而且,多种污染物应协同治理。“在削减当前污染物的同时,也要与未来污染物的治理结合起来。

在严格法治监管条件下,逐步推动市场化治污。”杨朝飞说,法治监管可以推动企业主动治污,但同时法治条件越严格,越应该依靠市场,而不是靠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包办,要为治污营造很好的市场氛围,“要让企业在治污中能够产生积极性。如果不治污,在市场运作中就要吃亏了,治污了,就有利可图。

李庆瑞:石家庄依法治市,势在必行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认为,省会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经验弥足珍贵,为河北省、北京市、全国的大气污染防治付出了代价,做出了贡献。

然而,石家庄目前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还很艰巨,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可谓任重道远。”李庆瑞解释说,石家庄市的雾霾成因很复杂,既是复合性的,也是压缩性的。同时,工业燃煤量比较大,虽然近几年在压煤方面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但每年仍然还有数千万吨燃煤,再加上20多座电厂,排放比较集中。李庆瑞说,石家庄大气污染防治还有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明年困难还很多,而且治理雾霾不是一蹴而就的,反复性很大,稍一松懈就会卷土重来。

对于省会面临的现状,李庆瑞建议强化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依法治市,势在必行。不能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能因为领导人看法和主意的改变而改变。这就要靠法治。”李庆瑞说,环境保护应该由以前单纯地使用行政手段,逐步转变为以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要把法治手段放在主要位置。

李庆瑞同时建议省会尽快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便使环境保护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更多地采用经济手段,包括绿色财政、绿色税收、绿色金融、绿色贸易、绿色价格、绿色保险,以及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等。

姜鹏明:年检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一律更换净化器

北京绿创环保集团董事长姜鹏明认为,机动车尾气排放是产生雾霾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他认为,省会应严控增量排放与削减存量排放。

姜鹏明建议,对部分车辆淘汰升级,同时提高排放和油品标准,全面实施国Ⅴ标准;而且要总量控制机动车保有量,严格检测监管,淘汰黄标车,对城区车辆进行限行。

姜鹏明介绍,按照年检节点,对超过10万公里或行驶6年以上的机动车,强制更换催化器。更换后,可免予排放检测。出租车需每年年检时更换净化器,对废旧净化器由净化器合格供应商全部回收再生贵金属,不得再流入市场。“两年内更换净化器的,政府给与补贴。两年后即走入正轨,停止补贴。

 

编辑: 林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