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10.12.2015  12:21
冀安委〔2015〕1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管道企业:
  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张庆伟省长关于全力做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同时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管理的批示要求,以及张杰辉副省长在全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政府、省安委会多次印发文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省、市、县三级迅速成立了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制定了攻坚战实施方案。省安委办还专门组织了4个专项督导组,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常年督导。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市、县、乡主要负责同志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中石油、中石化等管道企业主动与各级政府商谈对接,积极开展隐患整治,隐患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省共排查出隐患2240项,其中重大隐患219项。截止2015年11月底,完成整改2190项,剩余50项,(其中:中石油装船线26项隐患,该管道已停输,正在进行置换,实际剩余24项),整改率97.8%。剩余隐患分布在沧州、唐山、保定、衡水、承德5市,其中:沧州8项,占实际剩余隐患的33.3%;唐山7项,占29.2%;保定4项,占16.7%;衡水3项,占12.5%;承德2项,占8.3%。剩余隐患按企业统计,中石油30项,中石化4项,中海油、中国大唐和省天然气各2项。
  重大隐患完成整改213项,剩余6项,整改率97.3%。剩余的6项重大隐患,全部在沧州市,所属企业为中石油。
  二、隐患整改情况
  截止11月底,石家庄市、邯郸市、廊坊市、张家口市、邢台市、秦皇岛市、定州市已全部完成辖区内的隐患整改,整改率100%;保定市97.8%,唐山市97.2%,沧州市95.2%,衡水市94.4%;承德市71.4%。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要求;需要改线的,管道企业要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积极筹措资金,加快组织实施;需要拆除占压或安全距离不足建筑物的,当地政府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督促有关方面按时间节点拆除到位,确保年内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二是积极落实整改资金。市、县政府和管道企业要切实负起整改责任,按照一事一议、一点一策原则,抓紧协商资金来源,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协调落实力度,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各管道企业要积极筹措整改资金,特别是中央驻冀企业要积极与总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
  三是持续加强源头治理。各地要建立定期商谈、督导、考核、通报等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管道企业的沟通,及时制止违法占压、损坏管道设施等行为,坚决杜绝“前清后占”;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依法打击盲目施工、危及管道安全的乱建、乱挖、乱钻等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把好规划、选线、建设、运行等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关,坚决防止出现新的隐患和问题。
  附件:1.全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2.全省油气输送管道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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