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攻坚战第二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29.09.2015  18:27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管县、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河北省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今年8月底前要完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按照省安委会隐患整改工作进展的通报(冀安委〔2015〕14号),全省共排查出油气管道安全隐患2240处,已经整改1763处,9月底部分管线停输后,全省隐患还剩116项(其中重大隐患20项)。为巩固第一阶段成果,做好第二阶段的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

  自去年开展“六打六治”和油气管道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以来,各级发改部门勇于担当,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级发改部门要认真总结第一阶段的工作。目前,个别市县的重大隐患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尚未完成第一阶段的目标任务,各级发改部门要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及早完成阶段目标任务。

  二、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工作

  各级发改部门要根据本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第二阶段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配合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企业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总结攻坚战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及时向本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二)加强项目管理,杜绝隐患产生。做好油气管道建设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工作,统筹管道项目建设与保护工作。规范管道项目核准管理,不得对未取得城乡建设规划、环保、土地等前置手续的管道建设项目予以核准。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力度,确保管道保护设施与管道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按照关于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严把管道周边其他项目建设审批,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的产生。积极配合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整治涉及的管道改线工作。

    (三)堵塞漏洞,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第一阶段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工作重点要及时转移到如何防止形成新的安全隐患上来。各级发改部门要加强研究,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加强管道周边建设规划管理和土地使用管理,查找管理死角,堵塞管理漏洞。对在管道安全距离范围内批准其他项目建设的单位进行追责,按谁批准,谁负责清理的原则,坚决杜绝“手续齐全的合法占压”等安全隐患再次形成。

  (四)加强协调督导,形成部门合力。按照油气管道保护法的要求,油气管道主管部门要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合力,保持隐患整治常态化。配合安监等部门督促指导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按照一事一议,一点一策的原则,加大整改资金的落实。

  (五)把安全隐患治理与油气稳定供应相结合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快速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确保油气资源的稳定供应。冬季采暖季即将来临,确保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保证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所需能源供应安全,我们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与油气管道企业共同努力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