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进一步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21.09.2015  09:07
  为完善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建立覆盖规划、建设、保护、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安委会和河北省安委会《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唐山市安委会印发了《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建立完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二是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三是有关管道企业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同地方政府认真查找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