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河长制六大任务 浙江河长制迈向升级版
太湖流域片河长制现场交流会议日前在水乡绍兴落幕。浙江、江苏、上海、福建、安徽五省(市)的河长办相关负责人、河长代表,走访了绍兴多地,实地感受河长制给水乡环境带来的改变。
作为全国河长制发源地和试点先行区,太湖流域片区的五省(市),都已启动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河长制体系。其中,浙江省以河长制为核心建立起的治水体系和长效机制,成效尤为明显,这为各地推行河长制提供了宝贵经验。
对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提出的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六大任务,浙江河长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梳理总结前期治水经验,吸取兄弟省市的有益探索,浙江河长制在深化完善。
经验
重构河湖管理模式
在绍兴,从鉴湖到迪荡湖,从曹娥江到环城河,不管是大江大河,还是小沟小渠,河河有人看,渠渠有人管。各省市代表在考察过程中对绍兴完备、高效的河长体系赞叹不已。
作为浙江率先推行河长制的地市之一,绍兴是浙江河长制发展的一个缩影。
从“九龙治水”到“一拳发力”,浙江河长制最大的创新在于重构了河湖管理模式。江河湖库,有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而传统的河湖管理模式中,“环保不下河、水利不上岸”,难以根治河道顽疾。
浙江河长制打破了各部门、各地市间各自为政的藩篱。通过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河长体系,由河长统筹承担“管、治、保”责任。其中县级以上河长着重牵头“治”,乡、村河长更加突出“管”“保”。今年,浙江还首创了小微水体塘长、渠长,管理触角向沟渠、池塘等“毛细血管”水体延伸。
“河长制最关键是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让河长实实在在担起责任,高效地开展工作。”安徽省水利厅水利管理处处长朱雪冰说,安徽各地市正在逐步建立河长体系,绍兴将河湖管理中的六大任务分解成了各个量化目标,并制定了排污口整治、“无违建河道”创建等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这对安徽来说很有借鉴意义。
截至目前,浙江各地已经编制11720份“一河一策”治理方案、1.6万余个小微水体“一点一策”方案。方案治理目标明确,治理项目细化,并标示了时间节点。这两万余份方案,是河长对浙江13万公里河川的庄严承诺。
挑战
河长制面临再完善
“五水共治”三年多来,浙江河长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执法监管”三大任务上积累了大量经验。但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河长制还需落实“水资源保护”“河湖岸线水域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等任务,浙江河长制也面临着再完善。
“今年,浙江在梳理总结近几年河长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中央提出的六大任务,通过制度化、标准化等措施,打造河长制升级版。”浙江省河长办副主任葛平安说。
浙江将立法规范河长制运行体系,用制度固化经验。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初审。《规定》将厘清河长、河长办和部门职责分工。这也是国内省级层面首次对河长制进行专项立法。
针对河长制的六大任务,浙江将建立专业技术标准体系,以行之有效的标准,全面回应治水新形势新要求。比如,对水域管理保护至关重要的水利工程,涉及水生态修复的河道生态建设、河湖健康评价等工作,都将制定技术标准,让河长履职有标准可依。而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农牧水产尾水排放将上升为浙江的地方标准。
制度化、标准化是河长履职的保障,日益完善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则对河长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点一点检查河长履职,拍一拍上传河道照片,扫一扫查看河道水质。”各省、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都对浙江的河长制信息化平台“艳羡”不已。今年下半年,浙江省级、市级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将逐步完成数据对接,届时水质查询、考核监督、公众参与都将更为便捷。
契机
省际联合交流共进
随着河长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特别是在太湖流域片的先行先试,为浙江及相邻省、市的河长“跨省”协调治水提供了制度依据。
为了推进流域治水,国家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将围绕河长制,完善流域与区域议事协调机制。各相邻省、市可通过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利工作协调小组、环太湖城市水利工作联席会议等协商平台,合力治水。
目前,上海市金山区与浙江平湖、嘉善等地已经建立完善了水域突发事件联动机制。遇到水污染事件,金山与平湖、嘉善之间有畅通的联络协商机制,两地河长结合河道“一河一策”的治理方案,共同处理相关问题。
在日常的河长巡河过程中,浙江、江苏两地还建立互巡机制。在嘉兴秀洲区和苏州吴江区,镇村两级河道河长,每月到对方地界监督检查河道水质,共同研究制定剿灭劣Ⅴ类水行动计划,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定期举行的流域河长制现场会议,为各地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在此次流域河长制会议上,不少地方就交流了许多好举措。
比如,上海市依靠河长制为抓手,多部门联合,全力推进河湖岸线管理,400余条重点河道沿岸,10米以内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既截住了岸上污染源,又解决了多年来的拆违难题;福建大田县设立生态综合执法局,集中水利、国土、环保、安监、林业等多部门行政处罚权,开展全县水环境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实现了依法治河全覆盖……这些举措对浙江河长制的深化,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