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院 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 《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05.07.2018  13:10

日前,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7月4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河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树勇,河北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罗少军出席。新华社、河北日报、长城新媒体、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依法履职、分工协作、协同联动、监督配合等工作原则,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络员、工作协作、工作通报、线索移送、联动执法、联合督导、普法宣传等九项工作机制。通过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河湖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也为河长制湖长制相关责任部门实现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提供依据和遵循,为河湖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搭建了平台,有助于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合力,促进各级河长湖长和各责任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来源:河长制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