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扩大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范围

07.03.2018  14:42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

  《意见》提出,要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按照公立医院编制标准,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在具备条件的公立医院开展员额制管理试点。同时,改进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与管理,对行政领导人员,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根据《意见》,该省将逐步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探索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同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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