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院运用“大数据”分析经济发展新常态

04.03.2016  15:47

2月28日,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在河北高院呈报的专题报告《2015年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情况分析与相关建议》上作出批示:“很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河北法院的这份专题报告以全省法院数据中心民商事案件信息为基础,根据当前民商事案件审判特点,透视当前经济运行态势。结合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信息数据,通过省内不同地区民间借贷纠纷的增长情况,发现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透过买卖合同纠纷的案发原因,汇总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的经营现状;经由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分析,梳理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中出现的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等问题;以房地产案件的变化态势,观察房地产市场库存情况;由环保案件数量的上升,直面我省生态保护压力。

报告就如何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强化政府经济调控、市场监管职能,预判经济领域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三是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力度,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复议、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四是加强社会公众诚信、守法意识,建立统一失信平台,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倡导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降低诉讼风险;五是发挥好审判职能,围绕工作大局,找准切入点,切实承担起司法保障的职责与使命。

近年来,河北法院认真贯彻周强院长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和最高院的工作部署,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加强信息化技术在审判领域的应用,全面采集全省法院案件审判信息,深度挖掘海量数据所蕴含的信息价值,服务省委工作大局。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