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防治水污染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将终身追究

20.02.2016  21:12

  记者从河北省政府获悉,《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方案规定,河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实施“一岗双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予以终身追究。

  方案提出,河北将推进实施抓节水、控污水、压采水、调客水、保饮水、净湖水、洁河水、治海水等8项工程。河北省政府将与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实施“一岗双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予以终身追究。

  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智明介绍,通过宏观估算以及对防治水污染主要项目的测算,河北将投入2000多亿元用于水污染防治。

  通过水污染防治,力争到2020年,河北全省海河、辽河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47%以上和100%;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较2014年下降21个百分点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保持稳定不降;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