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连发“小火亡人”事故 如何有效遏制?

19.01.2016  23:06

2015年3月,张家口发生一起“小火亡人”事故,消防官兵正在奋力扑救。图片由省消防总队提供。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王 博

阅读提示

2015年11月以来,我省连续发生“小火亡人”事故。据省公安消防总队统计,2010年以来全省发生的亡人火灾中九成属于“小火亡人”。

业内人士指出,“小火亡人”事故频发暴露出我省消防安全的薄弱,为新形势下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新课题。

电器短路、睡前吸烟成“罪魁”,农村土坑烟囱是隐患

蔓延不过10平方米,持续不足半小时,一场小火却夺去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前不久,省公安消防总队工作人员又看到令人痛心的一幕。

时间回到2015年12月5日0时16分,人们睡梦正酣,正定县城燕赵南大街与常山路交口西南处闪起了火光。

几分钟之后,一阵急促的警报声打破了正定消防中队大院的宁静。14名消防队员快步跑上两辆消防车后一路急速行驶。

匆匆赶到现场的队员们看到,这场在一间狭小平房里引燃的火灾已经被群众扑灭,但一名52岁的男子却被烧死在平房里。

经调查,死者在火灾发生前曾饮酒、抽烟,初步认定为酗酒吸烟引发火灾。

无论火灾大小,伤亡是消防官兵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可这样的悲剧却在时时上演。

2015年12月31日13时40分,邢台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邢台县晏家屯镇北盖宗村一民房发生火灾。

一个小时后,约30平方米起火平房里的明火被消防官兵扑灭,但民房里一名85岁的老人却没有逃出来。

消防官兵在清理以上两起火灾现场时发现一个共同特点:除了引发火灾的电器和周边已炭化的可燃物之外,房间绝大部分物品是完整的,看似没有杀伤力的小火却凶猛异常。

这都属于去年入冬以来高发的‘小火亡人’事故。”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火调处处长冯书军解释,所谓“小火亡人”是指火灾中经济损失小,过火面积小,受灾户数和人数相对少,但又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是火灾亡人的一种非正常现象。

冯书军介绍,2010年以来,我省发生的所有亡人火灾中,“小火亡人”占到了九成。

而这一现象并非河北独有。“小火亡人”在全国各地屡屡出现,北京曾在十天之内发生六起类似事故。

小火”为何有如此杀伤力?

有毒烟气是‘小火亡人’的罪魁祸首,加之冬季门窗紧闭,火灾初期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无法排出,易造成室内人员一氧化碳中毒,致使其在熟睡中死去。”据一线消防员介绍,与冬季不同,夏季夜晚的火灾,人们往往能够醒来,因为天气炎热,家里一般会开窗形成空气对流,烟气会把人呛醒。

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我省农村地区发生亡人火灾数量大大高于城镇发生数量,可见农村比城镇更容易发生“小火亡人”。

发生在农村的亡人火灾有一些源于土炕或烟囱。”冯书军解释,农村习惯烧炕,土炕常年不维修,烟道用久了会出现裂缝,热量长期聚集,就有可能引燃炕席或炕被。如果农村使用的烟囱挨着木质窗门,或苇席、木质房顶,也存在火灾隐患。

归结城镇中“小火亡人”的主要原因,业内人士介绍,电器短路、睡前吸烟是“罪魁”。

冯书军介绍,电线老旧、接触不良、超负荷等原因都能造成电器短路。

家用电线的设计年限一般是10年至20年,一般来说,用了十几年的电线最好更换。”业内人士解释,一般电线的最长使用年限为20年,如果电线质量差,或经常在高温、潮湿环境中使用,就会缩减电线使用寿命。

业内人士说:“香烟在燃烧时中心温度可达到700-800度,一支香烟的燃烧时间长达4-15分钟,可以说整个吸烟的过程都是火灾发生的潜伏期。特别在醉酒后,人们极易在吸烟时入睡,如果此时烟头和火星掉到可燃物上,后果不堪设想。

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我省由吸烟引发的火灾有18起,死亡21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4.5万元。吸烟是“小火亡人”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