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河北衡水:审判公开力推司法公正

10.11.2014  17:0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作为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河北省衡水市,在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同时,更有着自己深刻体验。该市在实践中主动探索,摸索出一条依托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全流程公开审判信息,以办案公开倒逼审判工作改革,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的新路子。

        到法院打官司的张先生,正想托关系找门路,打探自己案件审理“内情”时,手机中收到一条来自衡水中院的短信:“您好,您的案号为[2014]衡民一初字第*号的案件,案件查询码为***,请随时登录http://susong51.com查看案件信息。”当他按短信提示输入案件查询码后,一个有着自己案子详细信息的网页马上呈现在眼前。“从中可以看到,我的案子是9日立的案,现在分到民一庭了,承办法官是李法官,还有审理期限。”这让处于焦虑中的张先生一下子放心了。这就是该市在两级法院中创办推行的案件查询“一码通”服务。

        该市在审判工作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审判工作要实现公平公正,首先要让案件当事人能够随时清楚地了解自己案件的进展。为此,他们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打造案件办理自动化平台,创办和推出了案件查询“一码通”服务。“一码通”是一案一码,码随案生,案码对应,同行全程。在案件立案后,当事人就会收到一个案件查询码,在法院官方网站的司法公开平台输入验证后,当事人就可随时了解到自己案件从立案到一审、二审,最后到执行的全程详细信息。而法官录入信息时,会随案件审理进度同步扫描案件所有纸质材料、同步上传至流程系统、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案件查询“一码通”服务自7月份试行以来,已发出案件查询码500多个,群众满意率100%。

        他们在推行“一码通”服务的同时,还认识到真正的司法公平不仅仅是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更重要的是要让大家心明眼亮。为此,他们把“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作为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借助互联网信息传播技术大力度推进庭审过程上网、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上网的“三上网”公开举措,将审判的各项工作“晒”在阳光下。

        庭审网上直播是该市从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探索试行“狱内数字化法庭”率先开始的。“狱内数字化法庭”是市中院与深州监狱合作创建的狱内案件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实现庭审信息自动存储、高清全景拍摄、多媒体证据直接展示、庭审直播、多级法院联网、远程提讯等功能,并可与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共享办案信息和协同办公。该信息化平台不仅能让所有服刑人员在监区通过大屏幕观看庭审,还能使家属及社会公众在互联网观看庭审直播,有效回应了公众对减刑、假释案件的质疑,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作为“衡水经验”在全国推广。在此基础上,该市把庭审直播、录播建设作为法庭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每庭必录”。市中院设立了单独的庭审直播设备每天直播1件案件,各基层法院坚持每周直播1件案件,已开庭案件则可以通过视频点播查看录像。

        裁判文书是审判工作的最终凝结,承载着案件审理过程和结果,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开具有重要意义。从今年起,该市把除依法不宜公开和调解结案外的所有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全部公开。为此,专门建立了核查程序,全面应用文书纠错留痕系统,确保带病文书在送达和上网前得到纠正;并借此倒逼法官加强裁判说理,提升自身业务素养。目前,所有县市区的裁判文书统一上网率达到100%,全市法院上网文书达8184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已经日常化。

        通过执行信息平台,衡水市向社会及时公开故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信息,让那些有能力却不执行的“老赖”和为“老赖”提供帮助的“脏大盖帽”在社会公众面前无处藏身。该市法院、政务中心、公安、工商、银行、出入境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共享联动,在办理业务前与“执行黑名单”比对,通过对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工商登记、贷款、投资、出入境、购房置产等方面施以合理限制,促使被执行人及“老赖”履行义务。而案件当事人则可以足不出户,随时查询、了解到执行案件进展情况以及被执行人的失信、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限制招投标等一系列信息。执行信息的网上公开,挤压了案件办理在执行环节出“猫腻”的空间,消减了“老赖”们的“耍赖”思想。今年以来,衡水市两级法院案件自动履行率有了大幅度提高,达到70.25%。

        在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推进“一码通”“三上网”等审务公开和便民利民举措的同时,该市还极力增大公开信息与社会公众的接触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他们根据农村群众现实需要推进“一乡一庭”建设,在全市114个乡镇乡乡建设人民法庭,帮助群众实时了解公开信息,为不便用互联网和手机查询的群众打通“审判工作及审务公开”的“最后一公里”。市县两级法院的法官们更是走出机关,按要求组建“巡回法庭”,深入乡村“接地气”,变被动受案为主动服务,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办案,把庭开在农家小院、圩日集市、田间地头、厂房车间,就近审理、就地开庭,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也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4-11/09/nw.D110000gmrb_20141109_4-05.htm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光明日报》(2014年11月09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