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章程》核准通过

28.09.2016  03:36
      经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和向社会公示,并经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9月22日,河北省教育厅向我校下达《河北科技大学章程》核准书。自此,我校章程正式实施。

      《河北科技大学章程》分序言和总则,学生,教职员工,组织与机构,学院,外部关系,经费、资产、后勤,校庆、标识、校歌,附则等共9章82条,规定了大学办学的基本属性、基本制度、治理结构等大学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今后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章程》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推进依法治校,努力实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