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布去年河北省高速公路违法行为相关数据

04.02.2015  12:00

  在高速公路行车过程中,超速超员是历年春运期间发生较多的重点违法行为。今天(2月3日),省高速交警总队公布了去年我省(河北省)高速公路违法行为相关数据。

  2014年,全省高速公路共抓拍审核超速违法行为8万余起,占全部违法行为的9%,其中306台(次)车辆超速50%以上。数据显示,严重超速违法行为大多集中在奔驰、奥迪等豪车上,违法地点多发生在京昆、大广等路况较好的高速公路,时间以白天为主。去年1月12日14时20分,在廊沧高速49KM处,车牌号为冀R7**8U的奔驰车,时速达到221公里,超速84%。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将记12分,处1000元罚款;超过70%的,将记12分,处1500元罚款。

  高速交警提示,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车速过快会造成驾驶人视力下降,容易产生疲劳以及机动车制动距离增长、车辆操作稳定性降低等诸多安全隐患,易引发追尾、车辆侧翻等严重交通事故。据介绍,春运期间,除固定测速设备外,我省高速交警每天至少投入30台移动测速设备,对抓拍的超速违法行为,1小时内完成上传、审核、录入流程,力争在违法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前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