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银行服务收费标准降低 不执行最高罚200万元

08.08.2014  13:04

  8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中国银监会联合制定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将包括部分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取现等13项业务设为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并降低了收费标准。目前,多数银行已按照要求降低部分收费标准,但也有少数银行动作慢,疑似“软抵抗”。 8月6日,河北省物价局召集全省32家商业银行参加了全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公示工作会议,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并进行服务价格公示,让客户的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