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规范继续教育事业 鼓励慕课等现代化授课模式

01.12.2017  09:11


新闻发布会现场 马若 摄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封面 马若 摄

  中新网石家庄11月30日电 (马若 李茜)《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2015年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后,全国首个修订出台的继续教育工作省级政府规章。

  30日上午,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赵新喜介绍说,《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中许多条款特别是在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学时要求、公共服务、网络信息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新的变化,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亟需修订提高。《规定》在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方面都有较大变动,比该省在1999年制定的《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在编制体例和现实性要求等方面更加丰富,更加符合时代要求。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培训教育处处长李广平表示,《规定》根据国际、国内继续教育方式和方法的快速变化,在继续教育方式上增加了鼓励施教机构利用慕课(开放的在线课程)、微课(运用信息技术按照认知规律,呈现碎片化学习内容、过程及扩展素材的结构化数字资源)、信息技术和全息技术等现代化的授课模式和技术手段,开展远程继续教育。这是《规定》的最大亮点之一,也是与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全国其他省市继续教育地方法规的最大区别。

  《规定》共分五章31条,主要包括总则、组织管理、服务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五部分。

  《规定》提出,根据我国国家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等新变化,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适用范围;组织实施京津冀继续教育协同发展、雄安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等继续教育专项工程。

  《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由每年56学时调整为每年90学时。

  赵新喜表示,继续教育事业在落实国家新发展理念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知识经济时代,学校的一次性教育根本无法满足科学知识和技术对个体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站在生产、科研第一线,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实践者和引领者,要实现这一重任,必须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使自己的能力水平不仅要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还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推动时代发展和新发展理念的实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