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河北省纳税人可网签划缴税款

18.05.2018  12:53

  日前,河北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制定了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实施方案,通过网签协议方式解决纳税人签订协议时需在税务机关和银行间多次往返的问题,实现“不跑”或“最多跑一次”税务机关即可完成协议签订。实施方案6月1日起执行。

  省事了!6月1日起河北省纳税人可网签划缴税款

河北省国税局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据了解,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可以通过“以验代签”和“线上电签”两种方式办理。“以验代签”方式,纳税人分别去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办理委托扣款事项,以系统中协议验证通过即视为协议生效;“线上电签”方式,纳税人登录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云办税厅”,可一次办理完成国税、地税两家税务机关的委托扣款事项。

  目前,河北省已开通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功能银行29家,后续仍将会有银行开通网签功能。对于暂未开通网签功能银行或者目前不受理“银行账户名称与纳税人名称不一致”网签业务银行,纳税人按原签约方式去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河北新闻网讯 记者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