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招聘公告

06.09.2015  18:04

  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工作人员: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条件、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务处管理人员5名,其中医务管理岗位人员4人、医疗信息统计岗位人员1人。

  (二)报名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

  2.医务管理岗位人员具有全日制临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疗信息统计人员具有全日制医学统计专业、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公卫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均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3.有二级医院医务管理经验者优先。

  4.中共党员或曾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报名要求:

  1.有较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热爱医务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人际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通过媒体发布招聘信息。要求报名者提供能证明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证件、经历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9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格证件和条件进行审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是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由医院确定专家考核组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四)公布成绩

  通过医院内网、外网公布成绩。

  (五)体检

  成绩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成绩及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外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工

  公示期满,对确定人员进行为期1-3个月的试工,试工期间待遇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八)签订合同

  试工结束,对确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合同。医务管理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医务管理工作,医疗信息统计人员专职从事医疗统计及医疗管理工作。待遇按医院聘用人员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

  0311——86910046 86910049

  18132454461 18132454462 人力资源部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