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申请保障房门槛儿降低

19.09.2015  14:40

  伴随着公共保障房房源越来越人性化,政府在申请准入门槛上也是一再降低,以保障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能纳入到保障房大伞下。

  按照上半年石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此三类保障人群,在符合申请人家庭在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的条件要求下,还分别对政策进行了放宽调整。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前该类人群申请条件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得超过2173元。政策调整后,将收入上限提高到3260元,扩大了0.5倍。同时,放宽了退休人员的申请条件,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人群将不再受收入限制,也就不需要再开收入证明了。

  对于新就业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时间由5年上限调整为8年,即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8年内都可申请,要求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取消了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限制,申请时不需要再提交收入证明。仅仅要求持有市区居住证,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

  相关人士提醒说,按照今年的分配计划,预计年底前还将有一批公共保障房进行分配,符合条件的人群可以提前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关注后续配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