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工作全方位加强为民解困

15.09.2015  18:14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社会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做到完善制度保基本,挖掘潜力增亮点,创新举措激活力,严格管理树形象,各项工作全方位加强。

  养老服务体系

  进一步健全

  长安区、正定县、无极县、井陉县和新乐市的5个示范性养老机构建成投用,桥西区新石街道第一社区、十里尹村社区、留营社区、旭城花园社区和新华区天苑街道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经完成,今年已新增养老床位2096张,全市养老机构总量达到了189所、总床位3.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2.5张。启动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99家养老机构完成投保,养老机构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范围由“五类”老人扩展到了“六类”,购买养老服务范围在全国最大。老龄工作深入开展,《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得到较好落实,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扎实推进,正定县的全国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顺利完成。

  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社会救助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阳光低保工作深入推进,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低保核查机制,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6月份在高邑县召开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机制现场会,全市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了社会救助窗口,“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机制已经开始运行。农村敬老院数量已达25所、床位1.3万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了73%。今年7月份,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2.9万人,累计发放保障金6618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14万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6亿元;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7万人,累计发放供养金4367万元。今年1—6月份,全市共实施医疗救助11.9万人次,支出资金2990万元;实施临时救助6296户,发放救助金402万元,有效保障了受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

  有序开展冬春救助,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市局要求,细化各项操作程序,加大摸底排查力度,科学、精准、按需制定救助方案,提高救灾资金下拨时效,确保了救灾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强化防灾减灾宣传,以国家5·12“防灾减灾日”和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为载体,以推进科技防灾救灾为目标,在井陉县举行了“5·12防灾宣传活动暨救灾应急预案综合演练现场观摩会,得到了赵凤楼厅长和孟祥红副市长的充分肯定,同时从提高基层社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入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全民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了专门灾情管理人员,实行了AB角制度,所有灾害信息员熟练掌握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和灾情报送软件,确保了在第一时间掌握雨情、汛情,第一时间处置险情、灾情。稳步推进灾害保险,农房保险试点取得良好开端,高邑、赞皇、行唐三个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县都出台了实施方案,力争年内完成试点任务。其中赞皇县、高邑县农房保险率已完成100%。

  涉军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强

  为抗战老战士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并对抗战老战士进行了慰问。对全市优抚对象数据进行了更新,对各类伤残人员进行了审核,对全市6083个伤残军人证及3354个烈士证进行了换发,及时下拨各类优抚资金1.5亿元。双拥模范城创建已通过省双拥办考核验收,正全力筹备迎接国家检查。及时下拨、报销军休干部定期增资、一次性住房补贴等各种费用、补贴2亿余元。组织5000余名军休干部和随军无收入家属遗属进行了健康体检。开展了星级军休所创建活动,目前市直8个军休所和3个县区军休所参评资料已上报省厅,等待省厅检查验收。完成了2014年1588名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审档、报到落户工作和2015年省集中移交我市281名转业士官的审档工作,为129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303名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办理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领款手续,共审批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8730万元。同时,对890名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展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巩固

  大力推进社区标准化建设,今年主城区已完成特色示范社区创建11个,累计完成292个,占主城区社区数量的63%。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方面,全市213个乡镇、4057个建制村中,有189个乡镇和1705个村已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分别占88.7%和29.2%,现有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覆盖建制村1186个。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基本完成,全市应换届的4047个村委会,有4036个已完成村委会换届,占99.7%,共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13450人,比上届减少1221人。通过换届,全市村“两委”成员总数得到精减,效能得到提高,一批有学历、有本领、有能力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入村班子,为今后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专项事务服务进一步优化

  各县(市)、区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依法实施登记,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评估,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区划地名工作深入开展,全国地名第二次普查工作基本完成,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已完成196个村,占设标任务411个村的47.7%。婚姻登记实行了免除工本费政策,已惠及婚登服务对象4.5万对。福彩销售额达到了5.65亿元,同比增长8%。殡葬管理不断加强,一批新建、改造的殡葬服务设施建成投用,殡葬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