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即将开始

24.04.2015  12:43

  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4月27日起,石市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将全面开展2015年度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复核申请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1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将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2015年度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将按照个人申请、街道初审、区级审核的程序,对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逐户进行资格复核,确定其能否继续享受住房保障。本次年度复核的范围为具备住房保障资格且在2015年前已享受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2015年新申请且已纳入保障的家庭不参加复核。本次复核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界定标准,由去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685元调整为1738元(含)以下。

  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市民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年度复核家庭无论家庭情况有无变更,均要填写《石家庄市2015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领取,也可登录石房网站(http://www.sjzfgj.gov.cn)进行下载。按照要求将表格填写完整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