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上岗”一周
不动产统一登记本月7日正式“上岗”实施后,截至昨日已经受理了2100起申请,其中半数多都是二手房交易和转移登记。而由于资料不全白跑一趟的大有人在。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提醒:百姓办理二手房过户交易、抵押登记前要先查询房产和土地信息是否挂接,对应业务类型提交资料要齐全。如果房产没交易过户或者赠与,房产证权利没发生变化,就不用办理新证。
□本报记者 陈霞
不动产登记,权利不变证书不换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了解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一周多,业务量办理最多的是二手房不动产转移登记,占到了业务办理总量的一半多。
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记者看到大多数人有条不紊地叫号、等待办理业务,也有一些比较着急的百姓挤在咨询台询问业务办理手续和所需资料等具体问题。
工作人员介绍说,从7日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确实每天都有一些百姓专程赶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排队叫号等待咨询自己家的房产证是不是需要换新证?对此,相关人士提醒,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在12月3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目前市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仍然有效,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用换发新证。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士详细介绍说,按照规定,出现这十类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包括个人或单位)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二手房过户,先搞清楚有没有土地证
针对二手房过户不动产登记中集中出现的涉及土地证问题,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士解释,涉及土地证要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如果业主以前从国土部门领取过土地证的,要在交易过户过程中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手中持有土地证的业主,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时一定要携带土地证原件;如果以前领取过土地证,但是现在已丢失,原房主要携带身份证件先到不动产登记局档案室挂失,登报公告,然后再继续办理二手房过户交易,就可以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了;对于以前只领取过房产证,一直没办理过土地证的业主,不用再补办土地证,也不会影响到二手房过户。二手房交易过户双方可以直接按现行办理流程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即可。
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后,会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上面记载不动产的基本信息和权属信息。如果市民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则会拿到“不动产权证书”,银行等债权人会拿到“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手房过户要先查信息是否挂接
不动产登记实行后,除了提交材料有变化,尤其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办理二手房交易签约前还要先查询房产和土地信息是否已经挂接。
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士提醒二手房交易双方,二手房交易过户前要先查询房地信息是否挂接,原来核发过土地证的,办理过户时必须同时提交房产证和土地证。通过中介机构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的百姓,要提前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查询,确认交易过户的房产信息和土地信息已经挂接衔接,再签合同办过户。个人之间办理的可以到房产交易大厅进行查询。
在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业务办理窗口在之前房产登记的基础上增加了权籍业务窗口,该窗口将对不动产权属情况进行调查,对调查成果进行对接。如果百姓在查询中发现房地信息尚未挂接,则需要由原房主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的权籍窗口申请登记。工作人员将会按照预约顺序及时上门进行土地信息测绘、登记,与房产信息进行挂接后,方可继续办理后续手续和流程。
国土局不动产登记部门提醒百姓,由于系统刚刚运行,程序还在磨合优化过程中,所以不动产权证的办结时限目前为15天。未来随着系统以及流程全面优化,有望不断缩短办证时限。对于急于买卖办理过户的个人和单位,建议可以和中介机构尽早沟通,提前预约办理。
抵押登记也要进行
信息挂接查询
对于办理二手房抵押登记业务的百姓和单位,同样也需要在签约前进行房地信息查询,可以通过联网银行查询要抵押的房产信息和土地信息是否已经实现数据挂接匹配,无误后再签约办理。选择二手房抵押贷款的个人和单位还要注意办理环节的调整。
对于办理二手房抵押登记业务的个人和单位来说,房产抵押时的“他项权证”也变成了“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前二手房贷款在做房产抵押之后,房管部门会颁发“他项权证”,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也就是说,原来的他项权证是证明贷款银行对贷款房屋拥有抵押权利的凭证,并交由银行保管,银行是他项权人(抵押权人)。不动产登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他项权证,改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其法律效力不变,依然交由银行保管。
银行方面也提醒二手房买房人,购买二手房贷款办理流程分为几步走:提交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银行对申请贷款房屋进行估价;银行审批;过户;将不动产权证交给银行做抵押;银行放款。虽然产权证变为《不动产权证》,但是其法律效力以及借款人应该行使的权利和义务却没有变,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同时,贷款本息结清后,要记得注销抵押登记,这样房屋才能真正属于购房人。
带全这七种材料
可就近办理
在不动产登记办理中,由于提交材料与以往的二手房过户有所不同,个别不了解现行政策的市民自己过户交易时,容易出现因所带材料或者手续不齐全而往返奔波的现象。针对这部分人群,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士提醒,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
材料准备齐全了,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到中华北大街19号石房大厦,或者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2号楼的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业务。此类转移登记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个人或者集体到登记大厅叫号后,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流程到相应窗口办理即可。
必备资料类型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3)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
(5)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6)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
(7)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这十类情形致不动产权转移
当事人可申请转移登记
买卖、交换、赠与不动产的;
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
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
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情形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