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激发投资活力

24.02.2017  13:37

  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河北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12月30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优化和规范企业投资管理、健全和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畅通和拓宽融资渠道、提升政府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围绕突出企业主体作用,《意见》从资源配置、投资准入和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确立企业的主体地位,充分激活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把简政放权工作制度化,及时公布并适时调整投资项目三个清单,也就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特别提出在新的情况下,一些纯市场化的项目,尤其是一些小项目,不涉及环保等问题,只要符合政策要求,企业愿意做,就可以不再审批。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立忠介绍,与以往改革不同,项目融资也被纳入到了此次改革当中。围绕畅通渠道,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在创新和优化直接融资方式上面,《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进—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新混合所有制机制,拓宽重点领域直接融资的工具和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王立忠说,《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渠道畅通、职能转变到位、政府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作用。(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