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05.06.2014  16:05

海洋经济是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是我省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区域竞争力、实现富民强省目标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和《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为提高我省海洋开发利用和综合管理能力,实现陆海统筹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一五”发展成效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省委省政府把加快发展海洋经济作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的重要举措,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思路,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快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十二五”时期我省海洋经济加快发展和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海洋经济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与先进省份的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201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100亿元,年均增长22.1%(现价)。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5.45%,比2005年提高1.41个百分点。全省涉海从业人员达到98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比重达到2.6 %,比2005年提高0.4个百分点。沿海11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84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1.4%。

海洋开发区域布局日趋合理。 十一五”期间,我省按照“以港建区、以区促港,以港兴城、以港兴市”的发展思路,以港口为依托,加快工业向沿海转移,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的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得到快速发展,以沧州临港化工业、唐山临港重化工业、秦皇岛滨海旅游业为特色的区域经济布局逐步形成。曹妃甸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和沧州渤海新区建设加快推进,逐步成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示范区和带动区。

海洋产业体系不断完善。 2010年,全省主要海洋产业产值达到548.7亿元,是2005年的2.64倍,年均增长率达到21.4%,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渔业、海洋盐业及盐化工业等海洋支柱产业快速发展。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7:56:37调整到2010年的4:54:42,第三产业比重逐步提高。

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 港口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2010年底,全省沿海港口生产性泊位达到116个,比2005年增加36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97个,所占比例达到83.6%,比2005年上升1个百分点;煤炭、矿石、原油、集装箱等专业化泊位达到51个,设计通过能力达到40745万吨/30万TEU。完成货物吞吐量6亿吨,比2005年翻一番。疏港交通体系初步形成,大秦铁路、朔黄铁路逐步扩能,迁曹铁路建成通车,沿海高速、唐曹高速、津汕高速、保沧高速等陆续建设并运营,全省港口集疏运能力大幅提高,港口辐射范围进一步拓展。

海洋综合管理迈出新步伐。 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海洋管理法规、规划先后颁布实施,海域权属管理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稳步推进,海洋资源调查与评价、海域勘界、海籍调查工作基本完成,“海盾”、“碧海”和“养殖用海”等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全省海洋管理基本实现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省及沿海三市海洋环境监测机构逐步健全,海洋环境监测及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能力稳步增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海洋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二)面临机遇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经济作为新型经济形态,不断引领着科技创新的前沿,促进着经济社会发展。纵观国际国内形势,我省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

从国际形势看,经济全球化、东北亚一体化深入发展,国际产业转移和技术扩散日益加快,为我省聚集利用国际生产要素、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从国内形势看,环渤海地区加速崛起,京津冀一体化稳步推进,河北省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从政策环境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海洋开发,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从发展阶段看,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培育壮大海洋优势产业、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是我省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内容。从发展主体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7000万河北人民正逐步摆脱内陆意识、树立起沿海开放的眼界和思维,凝铸成实现海洋经济大发展、大跨越的强劲动力。

(三)存在问题

我省海洋经济起步较晚,海洋经济总量占全省GDP的比重明显偏低,与沿海省地位不相适应。一是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土地和空间资源、岸线和港址资源、海水和海洋生物资源等有重要开发价值的战略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开发利用,全省海域使用率23%,开发强度不平衡,过度开发与粗放利用现象并存。二是现代海洋产业发展滞后。我省海洋产业仍过度依赖海洋资源本身的直接开发,技术含量低、产业链条短,海洋化工、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生物制药等现代产业尚未形成规模。三是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淡水资源超采、海洋生物资源衰退、滨海湿地退化,海岸侵蚀、海水入侵日趋严重,赤潮、风暴潮等灾害时有发生。四是海洋科技支撑能力较弱。海洋科技研发投入不足,科技人才匮乏,创新能力亟待提高。五是海洋经济管理有待加强。海洋经济综合管理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行业、部门、区域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形成。

(四)战略意义

制定和实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是增强我省综合经济实力、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型战略性产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区域经济布局,推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有利于推进海洋资源科学开发利用,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扩大对外开发,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拓展国民经济发展空间;有利于探索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创新海洋开发体制机制,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宝贵经验。

(五)发展优势

河北省地处环渤海核心地带,拥有大陆海岸线487公里,管辖海域7000多平方公里,海洋经济发展优势明显、潜力巨大。

资源优势突出。 全省沿海地区有近15万公顷滩涂和盐碱地,为沿海工业布局和临港产业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曹妃甸港址拥有深水岸线44.5公里,其中可建25万吨级超深水泊位岸线8公里,是我国北方最优越的深水港址,具备建设北方航运中心的条件。盐田面积8万公顷,晒盐条件与可开发利用盐田面积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为我省海盐及盐化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近海石油探明储量8.4亿吨、天然气97.1亿立方米,居渤海地区首位,为我省海洋油气开采业及石化工业发展提供了资源条件。滨海旅游资源丰富、品质独特,具备发展滨海旅游的良好条件。

区位优势独特。 我省沿海地区毗邻京津、连接三北,海洋经济发展市场广阔,是华北和西北重要的入海通道。环渤海地区是我国与国际市场的重要连接点,正逐步成为我国开放开发格局中的“第三引擎”,我省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产业优势明显。 滨海旅游、煤炭能源输出、海盐及盐化工、特色海水养殖等海洋产业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唐山曹妃甸新区和沧州渤海新区强势崛起,海洋经济区域增长极加速形成,海洋经济发展后劲十足。

二、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我省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为核心,全面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着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完善海洋基础设施,切实增强科技兴海支撑能力,实施陆海统筹、海陆互动、梯次推进,不断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加快打造具有河北特色的海陆一体型经济隆起带,将河北海洋经济区建设成为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增长极,为沿海强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陆海统筹、联动发展。 注重海洋与陆域联动,构建陆海统筹的港口集疏运、能源保障、水资源保障、防灾减灾等网络,实现海陆产业联动发展、基础设施联动建设、资源要素联动配置、生态环境联动保护,促进生产要素由内陆向沿海转移。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全面推进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以曹妃甸新区、沧州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等沿海重点开发区为中心,着力发展港口物流、临港工业、滨海旅游业和新兴海洋产业,重点建设一批海洋产业区和海洋项目,加快形成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海洋产业带和海洋经济区。

合理开发、持续发展。 坚持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并重,科学统筹海洋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加大海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实现海洋生态系统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科技兴海,促进海洋经济集约发展。

市场主导、创新驱动。 探索完善海洋资源配置方式,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多元化海洋开发投入模式。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制定涉海部门联合管理海洋事务的合作协调机制,增强海洋经济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海洋经济加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总体目标: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海域及海洋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具体目标: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8%以上,2015年达到2520亿元(按2010年价格计算),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以上,占全国海洋经济比重持续提高,海洋经济总量实现进位赶超,力争跨入海洋经济大省行列。

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初步建立。 海洋优势产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海洋新兴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15年,形成以传统海洋产业、临港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主要海洋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300亿元。海洋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第三产业所占比重逐步提升。

海洋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现代化综合性港口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港口生产性泊位达到165个,吞吐能力达到8亿吨。港城、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不断完善,连接三大港城的立体交通体系基本形成。海陆基础设施互通共享初步实现,陆海统筹发展迈出重要步伐。海域使用、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灾害防控、海洋执法、海洋科技、海洋信息服务等海洋服务支撑体系基本建立,海洋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海陆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海洋物种资源、环境资源、岸线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海洋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健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修复取得较大进展,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2015年,沿海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设区市90%、县(市)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

科技兴海取得重要突破。 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研发资金投入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海洋技术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基本建立,力争建成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显著提高。海洋教育加快发展,海洋经济人才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全省沿海地区领军人才达到150名,力争有10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

三、区域布局

按照陆海统筹、海陆互动、梯次推进的总体要求,以“”为区域分工导向,以“”为产业布局导向,以“”为企业集聚和重点产业突破导向,构建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竞争有序、科学高效的“三区、三带、三核”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

(一)优化“三区

充分利用我省沿海地区发展即将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契机,加快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推动秦皇岛海洋经济区、唐山海洋经济区和沧州海洋经济区的分工协作和对外开放,促进“三区”协调互动、整体崛起。

秦皇岛海洋经济区。 充分发挥秦皇岛市的海洋资源优势和人文优势,以滨海旅游业和重大装备制造业为重点,逐步把本区打造成高端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和现代滨海休闲旅游度假基地。

—— 海港区依托秦皇岛港,以港口物流为龙头、陆路物流为支撑、以东西两翼空港物流为补充,加快实施“西港东迁”工程,优化岸线布局,完善港口功能,促进港城互动,打造我国北方沿海港口物流集散基地。

—— 山海关、北戴河、北戴河新区以现代旅游业为重点,着力发展休闲观光、旅游度假、滨海体育、总部经济和文化创意产业,构建滨海高端旅游带,促进旅游由海岸向海上延伸。着力打造北戴河新区,科学布局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旅游度假、动漫创意等重大项目实施,打造成精品旅游区域。推进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与综合开发,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临港产业聚集区依托秦皇岛港和山船重工,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先进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打造高端制造基地。

——沿海区域以设施增养殖、休闲渔业为重点,加快发展浅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业。

唐山海洋经济区。 充分发挥港口带动作用和油气资源优势,以精品钢铁、新型化工、现代物流为重点,打造精品钢材生产基地、新型化工基地、现代物流、能源生产、现代装备制造基地和旅游度假基地。

——强力推进沿海“四点一带”地区开发,重点围绕重化工业,着力实施重大项目,加快曹妃甸新区、乐亭新区、丰南沿海工业区、芦汉新区和冀东北工业聚集区建设步伐。

——唐山港以曹妃甸港区、京唐港区建设为重点,加快矿石、煤炭、原油、成品油、液化天然气等大型能源、重要原材料接卸码头建设和专业化集装箱泊位、客滚码头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化综合大港。

——以乐亭沿海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充分利用海湾、海岛、湿地、温泉等旅游资源,建设滨海休闲旅游带,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沿海县市以浅海滩涂养殖、海水生态健康养殖和临港休闲渔业为重点,积极发展精品渔业。

沧州海洋经济区。 充分发挥港口资源、滩涂资源和海盐资源优势,以能源、化工、钢铁和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建设电力能源基地、重化工业基地和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

——渤海新区以黄骅港建设为重点,积极发展港口物流,建成以能源、原材料、集装箱运输为主,支撑临海工业发展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充分发挥临港优势,海洋化工、石油化工并重,建设海洋化工基地和国家级石化基地。以提档升级为重点,促进钢铁及其精深加工业与装备制造业的协调配套,打造华北地区重要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

——沿海区域以生态健康养殖、渔业资源增殖养护为重点,大力发展海水增殖养殖业,着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服务业,构建现代渔业体系。

(二)构筑“三带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依据《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河北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统筹沿海陆域与岸、滩、湾、岛、海等要素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根据自然属性、区位条件和开发强度,由陆向海构筑三条开发保护带。

海岸带。 从海岸线向陆10公里的带状区域,经济基础较好、开发程度较高、产业较为发达,是发展临港产业的重点区域。充分利用临海临港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资源优势,推进港口物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冶金及金属压延等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转变。加快各类产业聚集区(园区)功能整合与资源共享,打造产业集群优势,引导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向沿海地区集中。

临岸海域。 海岸线向海10公里的带状区域内,岸线、滩涂、海湾、岛屿资源丰富,是海洋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科学合理利用岸线资源,重点支持港口建设、园区建设和滨海旅游。加强滩涂资源保护和有序开发,重点发展滩涂养殖、滩涂和潮间带风电、休闲观光旅游业。适度开发海岛资源,重点发展海岛旅游、海岛娱乐。浅海海域推行立体开发和综合利用,重点发展海洋渔业、海洋运输、海洋旅游、油气矿产开发和海洋工程建筑等产业。

近岸海域。 从海岸线向海10公里至向海12海里(22.2公里)之间的带状海域,拥有丰富的海洋渔业、油气、矿产等资源,开发潜力较大。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压缩近海捕捞量,扩大人工养殖和底播增殖规模,促进近海渔业资源全面恢复。加快海洋油气资源勘察和开采力度,大力发展海洋能源产业。科学发展海上风电,促进海上风电向10公里以外海域布局。加强海洋生物、化学资源综合利用,培植新的产业增长点。

(三)突出“三核

以新区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为突破口,科学配置区域生产要素,培育海洋经济增长核心区,带动“三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曹妃甸新区。 以港口、港区、港城一体化发展为方向,重点发展现代港口物流、精品钢铁、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四大主导产业,打造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先进产业聚集区、东北亚区域合作先导区和新型工业化基地。以建设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国际大港为目标,加快矿石、原油、集装箱、液化天然气和煤炭为主的专业化、大型化码头和散杂货、液体化工码头建设,继续扩建新港池,提升港口综合运营能力。继续完善路、讯、电、管网等基础设施,建立大型物流区和保税物流区,积极推进曹妃甸保税港区、公共矿石保税仓库建设,提升港口物流服务水平。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向新区聚集。积极开发新能源、新材料,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学开发湿地资源和海岛资源,打造国内知名旅游景区和休闲度假胜地。

渤海新区。 以建设现代化滨海新城为目标,重点发展港口物流、石油化工、钢铁加工、装备制造和电力能源产业,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聚集区和能源、原材料集散中心。加快大型化、专业化煤炭、矿石、原油、集装箱和通用散杂货及液体化工泊位建设,提升港口航道等级,加快综合性大港建设步伐。完善道路、水利、能源、电力、信息等涉海基础设施,增强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海盐生产与盐化工、石化储运与石化加工、钢铁精深加工与装备制造业之间的产业对接,延长产业链条。构建船舶配套体系,打造华北地区重要修造船基地。加快滨海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海水利用开发和成果转化,培育壮大高成长性的新兴海洋产业。

北戴河新区。 以高端旅游、信息技术等产业为重点,建设成为以人文和生态为核心的中国滨海休闲旅游目的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构建以旅游业为支柱的现代化服务业产业体系。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有效保护资源,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园。

四、产业发展

集聚优势、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统筹发展,以提升海洋主导产业为基础,以打造临港产业集群为重点,以培育海洋新兴产业为方向,推进产业结构提档升级,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一)提升海洋主导产业

1 .做大做强海洋交通运输业

畅通沿海物流通道。完善沿海地区的铁路、公路和机场等基础设施,畅通以唐山港、秦皇岛港为龙头,覆盖唐山、秦皇岛、承德、张家口等市,连接内蒙、西北、东北等纵深腹地的“冀东物流通道”;畅通以黄骅港为龙头,覆盖沧州、衡水、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市,连接山西、山东、河南等腹地的“冀中南物流通道”。

壮大港口运输业。三大港口在立足能源运输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集装箱、散杂货、原油、铁矿石运输,提升港口运输能力。支持港口运营商与船舶公司、货主、物流公司合作,加快推进海铁联运、海公联运业务和区域海运支线中转业务。适应现代港口运输发展趋势,组建一批规模化、现代化的港口运输骨干企业,积极发展近海和远洋运输。

提升港口物流业。加快建设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等物流节点,大力发展仓储、金融、报关及信息服务等配套服务业,提升港口物流服务能力。整合物流资源,组建大型骨干物流企业集团,促进物流企业规模化、网络化、集约化发展。组织实施物流与制造业联动示范工程,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大型标准化物流设施,逐步提升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标准化、网络化水平。

2 .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

强力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以精品化、品牌化为方向,综合运用科技、文化、创意等手段,加快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建设和高端游客市场开发,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设施配套、内容丰富、品味较高、吸引力强的景区。重点抓好北戴河国际旅游度假中心、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秦皇岛—唐山湾滨海旅游度假区。

积极创新旅游产品。大力开发旅游新项目和新线路,推动滨海旅游升级。重点开发海上垂钓、海鲜品尝、渔村观光等临港休闲渔业旅游。谋划开发南堡、大清河、长芦盐田风情游,南大港、曹妃甸湿地游,菩提岛、月岛、祥云岛、龙岛等海岛游等生态旅游项目。依托新区建设,重点打造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的临港工业游。谋划海洋运动休闲项目,积极发展海洋文化演艺、海洋文化博览、海洋数字出版等文化产业,推动滨海旅游业从海岸旅游向内陆腹地和海上旅游延伸,打造河北滨海旅游品牌。

培育壮大旅游企业集团。加大旅游企业整合力度,加快组建一批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竞争力强的大型旅游集团。加强扶持引导,引进一批海内外战略投资者和知名旅游品牌,促进旅游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放手发展中小旅游企业,促进中小旅游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构建以大企业集团为龙头、以中小企业为支撑的协调发展格局。

3 .加快发展海洋装备制造业

努力壮大修造船业。按照“造修并重、壮大配套”的思路,加快推进山海关修造船基地和船舶配套产业园建设,开展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修造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打造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大修造船基地。重点发展液化天然气船、滚装船、豪华游船、大型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舶,加强大型化、系列化船舶修理设施建设。在发展船舶整体制造的基础上,重点提升船舶动力、舱室设备、船用大型铸锻件等船舶配套部件研发制造水平,提高船舶配套能力。

积极培育海洋工程装备业。适应高效能、现代化发展趋势,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强大型港口机械、石油钻井平台、核电风电设备、海洋建筑施工设备研发制造,提高海洋装备制造业水平。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海洋工程装备业向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提高海洋装备制造业集成度。按照产业链发展要求,提升海洋装备制造业的工程设计、模块制造、配套设备工艺、技术支持水平,培育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制造承包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力争在新型海洋油气开发装备、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装备、海底矿产开发装备等方面有所突破,提升海洋装备制造业整体技术水平。

4 .深化发展海洋盐业及盐化工业

稳定发展盐业生产。盐业生产规模保持相对稳定,加快盐田改造和自动化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原盐质量。积极开发高附加值盐产品,在发展日晒优质盐、日晒精盐、粉洗精制盐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强化营养盐,实现原盐加工的精细化、系列化。到“十二五”末,原盐生产能力达到700万吨左右。

积极发展盐化工业。充分利用原盐资源丰富优势,推进纯碱技改扩能、海水淡化苦卤开发利用、制碱废液回收等产业发展。鼓励发展盐碱联合、碱电联合、氯碱与石油化工结合,积极开发PVC和氯、溴、钾、镁盐产品,加快发展有机硅、多晶硅、硅油等盐化工下游产品,培植盐化工产业新的增长点。支持现有盐化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力争实现海盐及盐化工生产过程的零排放。到2015年,盐化工新品种开发达到15个以上,新产品产量达到320万吨。

5. 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

发展壮大生态健康型增殖养殖业。着力培育名优高附加值品种,大力发展海水生态健康养殖、浅海滩涂立体化养殖、陆基工厂化养殖,打造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养殖基地。加大渔业资源修复力度,大力发展藻、贝、鱼、虾等资源增殖,逐步改善渔业资源种群结构和质量。进一步健全水产原良种体系,加强海水主养品种选育攻关和病害防治,建设成规模、上档次的海水养殖良繁基地。

努力构建资源养护型捕捞业。严格控制捕捞强度,促进近海渔业资源休养生息。近海捕捞继续保持“零增长”,“十二五”末,基本保持在30万吨左右。加强远洋船队建设,增强外海渔业资源获取能力,积极发展远洋渔业。

积极发展多元化休闲渔业。依托滨海和渔区旅游资源,将渔业生产与旅游业有机结合,加快海上游钓公园、渔港、渔庄和观赏鱼养殖基地建设,发展多元化立体式休闲渔业。

加快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以水产品保鲜、保活和精深加工为重点,重点支持水产品加工企业改造升级,开发高附加值水产食品、海洋保健食品和海洋药物,全面推动水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二)打造临港产业集群

1 .整合提升临港钢铁产业

推进精品钢生产。与临港装备制造业相配套,积极发展装备用特种钢材,重点发展轿车、造船、高铁、石油管道、桥梁、锅炉、风电、电站、电器用高技术含量钢材,适当发展建筑用钢,打造曹妃甸精品钢、京唐港造船专用钢、黄骅港优特钢三大临港钢铁基地。延伸钢铁产业链,积极发展钢结构、金属制品、精密铸件、机械配件等用钢产业,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条。到“十二五”末,临港钢铁生产能力稳定在3000万吨左右。

抓好企业技术升级。支持企业研发推广熔融还原、纯净钢冶炼、钢渣综合利用等共性关键技术和先进工艺。立足自身优势,加强内外合作,围绕高端制造业项目,研发独有产品和自有技术。建设1-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可循环钢铁新工艺及新材料、新产品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到“十二五”末,临港钢铁企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 .发展壮大临港石化产业

强化项目和园区建设。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国家大型石化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进地方现有炼化企业改造升级,支持建设大型石化联合装置。重点支持中石化、中石油曹妃甸1000万吨炼油及100万吨乙烯项目、渤海新区中捷石化1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渤海新区、乐亭新区煤制醇醚烯烃,渤海新区和曹妃甸新区TDI、MDI、ADI、己内酰胺、高档润滑油、溶剂油等高端精细化工项目。着力建设沧州临港化工园区、京唐港化工园区、南堡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区,使石油化工成为区域经济的重要支柱。

积极开发化工新产品。加快发展精细化工原料和石化中间体产品,延伸从炼油、乙烯、丙烯、芳烃等原料产品到化工新材料、橡塑助剂、水泥助剂、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医药中间体等深加工产品的石化产业链条。

加大油气勘探开采力度。加快油气资源勘探步伐,增加油气资源地质探明储量。实施冀东油田、大港油田等油气资源滚动开发,扩大开采规模,稳步提高油气产量。

3 .调整优化临港能源产业

围绕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和核电、风电、潮汐能等海洋清洁能源开发。渤海新区优先发展风电、适度发展天然气电、加速淘汰小火电。曹妃甸新区重点推进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大型火电机组建设和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发甲醇汽油、煤制油品等能源新产品。秦皇岛重点谋划抚宁风电、昌黎热电和风电建设项目。乐亭海域重点建设国家级海上百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推进沿海电网和配变电站建设,构建多元化的安全、清洁、高效的临海能源产业体系。

(三)培育海洋新兴产业

1 .积极培育海洋生物产业

加强海洋生物技术研究,重点发展海洋药物、海洋生物制品和海洋生物新材料。加大海洋生物产业投入力度,引进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的海洋生物企业,谋划建立独具特色的海洋生物科技园,重点研发、推广海洋生物科技,提高海洋生物产业科技水平。推进海洋生物医药关键技术产业化,重点开发抗肿瘤、抗菌、抗病毒和治疗心脑血管病、老年性疾病等海洋药物。综合开发利用藻类、贝类、棘皮类和甲壳类海产品,加快开发海洋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推动海藻蛋白类、多糖类、维生素类活性物质规模化分离、提取、纯化技术研究和产业化,促进海洋生物制品业快速发展。建设海洋经济生物遗传育种中心,运用现代生物技术选育生长速度快、抗病、抗逆性强的优良海水养殖新品种。

2 .加快海水综合利用步伐

加快实施海水淡化工程,推进重点行业海水直接利用、大中型海水淡化和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引导临海企业使用海水作为工业冷却水和脱硫水,鼓励沿海城市居民利用海水作为大生活用水,积极发展海水蔬菜种植,支持企业开展海水蔬菜育种、育苗、种植技术研究,建设海水蔬菜种植基地。支持渤海新区和曹妃甸新区海水淡化基地建设,鼓励临海电力生产企业利用余热,进行海水淡化生产。加强盐化工技术研发,重点发展钙盐、镁盐、钾盐和溴素系列产品。到“十二五”末,全省海水淡化能力达到120万吨/日以上。

3 .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

加快发展港口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中介服务等现代海洋服务业。加快物流园区建设,推进港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逐步发展电子交易、期货交易。完善海洋金融保险业,创新金融保险工具,改进服务方式,拓宽涉海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金融、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公共管理与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扶持发展涉海咨询、涉海会展、涉海广告、海洋气象、海事服务业,提高海洋信息综合服务水平。

五、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优化结构、完善功能、综合配套、适度超前,统筹规划交通、水利、能源、信息、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交通运输设施建设

1 .完善公路网络布局

抓好沿海区域与内陆腹地之间的高速公路网络建设,重点实施邯港、石港、迁曹、沿海高速沧州段、京沪高速沧鲁段、沿海高速秦皇岛机场支线等高速公路项目,形成港口与腹地、沿海与内陆之间的高效便捷高速公路网络。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与升级改造,重点抓好滨海公路、唐海公路、滦海公路、滦曹公路、卢昌快速路等项目建设,实现县城、产业园区、物流中心、重要景区等重要节点之间的便捷连通。

2 .扎实推进铁路网络建设

推进连接沿海区域与内陆腹地之间的高速客运铁路、大能力货运铁路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京-唐-曹、承秦、环渤海(曹妃甸-滨海新区-渤海新区)、渤海新区至沧州等城际铁路建设项目,推进津秦客运专线建设,谋划曹妃甸快速轨道交通、京秦高铁建设项目。加快建设津秦、邯黄、张唐等铁路,改造大秦、朔黄等既有铁路和唐山、秦皇岛、沧州、山海关铁路枢纽,畅通港口后方通道。

3 .大力拓展港口功能

整合港口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三个亿吨综合大港。秦皇岛港巩固全国能源运输枢纽港地位,抓好结构调整和西港东迁,积极发展集装箱、杂货运输和旅游客运,加快锚地扩容和15万吨级航道建设。唐山港统筹规划曹妃甸港区和京唐港区建设,适时启动丰南港区建设。曹妃甸港区重点实施煤炭、矿石、液化天然气、原油、集装箱等大型专业化码头扩建工程。京唐港区加快煤炭码头功能调整,重点实施专业化矿石、专业化集装箱、液体化工、通用杂货泊位建设,搞好20万吨级航道疏浚工作。黄骅港着力推进综合大港二期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专业化矿石、集装箱、原油、煤炭、液体化工及通用散杂货码头等工程。着力推进口岸开放,完善石家庄、邯郸内陆港功能,加快张家口、承德、保定、廊坊、邢台等内陆港建设。到2015年,沿海港口由能源运输大港向综合性大港转变迈出坚实步伐,港口吞吐能力达到8亿吨。

4 .加快推进机场建设

加快北戴河机场建设,提升机场服务水平。推进曹妃甸民用机场和沧州渤海新区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完善现有航线网络,努力开辟和培育新航线,打造环渤海地区区域性支线航空网络。

(二)水利设施建设

1 .完善城乡供水体系

强化水资源管理,努力拦蓄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统筹引调外来水、积极利用海咸水,实现区域多种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强化农业、工业和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重点实施引青济秦、南堡供水、乐亭三期供水、曹妃甸工业区供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项目,构建沿海县市供水骨干网络。加强微咸水、中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鼓励企业进行海水淡化生产,推进海水直接利用。

2 .继续推进防洪防潮工程建设

在新开河、人造河、沙河、大蒲河入海口新建挡潮橡胶坝,在昌黎、乐亭、唐海、黄骅沿海防潮标准不足地段建设海堤66.45公里,使防风暴潮标准达到50年一遇。加强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和护岸工程建设,增强防洪能力。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通过采取综合加固措施,消除病险,恢复和完善水库功能。

(三)能源设施建设

1 .加快电力优化升级步伐

充分利用港口、铁路运输条件和海水资源,重点建设曹妃甸、乐亭和渤海新区电厂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在新城、重点县城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热电联产项目。积极谋划核电项目,严格审查程序,确保核电安全。加快沿海特高压通道和主干电网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电网改造和电网智能化工作。

2 .合理开发利用油气资源

加强资源勘查,加快唐山南堡和渤海湾油气资源开发,稳定冀东油田油气产量。完善原油及成品油储运设施,建设曹妃甸大型原油储备基地,搞好曹妃甸、中捷石化千万吨级炼油项目及配套原油、成品油管道建设,提高成品油商业储备能力。加大天然气管网及储配设施建设,加快与国家天然气干线网络对接,谋划渤海新区、山海关区进口液化天然气项目,重点建设唐山至承德天然气管线,构建区域性天然气流通枢纽和交易中心。

3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有序开发滩涂和海上风能,重点推进乐亭、滦南、南堡、黄骅滩涂和海上风电场项目,打造沿海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到2015年,沿海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积极发展光伏产业,支持发展风、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积极探索和组织开展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地热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四)信息体系建设

1 .完善港口物流信息系统

积极运用自动识别、自动分拣、卫星定位、辅助决策等现代技术,打造电子商务港口。科学整合各类资源,建立覆盖港区、园区和生产流通企业的公共物流信息网络平台,重点支持港口物流信息系统、陆路运输信息系统、物流资源交易系统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建立港口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完善港口物流信息系统的信息发布、交易匹配等功能,打造交易、金融、监督一体化平台,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港口物流的信息化。

2 .增强现代信息服务能力

改造现有网络基础设施,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升级换代步伐。构筑智能化、宽带化、高速化的现代信息网络。加快网络资源整合,积极推进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各类网络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实施“数字港口”、“数字海洋”工程,构建覆盖海陆的三维地球物理信息系统。

(五)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 .健全海洋防灾减灾预报预警体系

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视监测等手段,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与海洋灾害远程视频会商系统,提高海洋灾害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加快省级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省级海洋预报台、市级海洋环境监测站和县级海洋观测点建设,重点抓好北戴河、曹妃甸、唐山湾等重点区域海洋站前期设计和建设。加强科技攻关,开展风暴潮、赤潮等海洋灾害精细化预报的前期调研和方案制订工作。逐步开展以县为基本单元的风暴潮等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动态性完善和修订海洋灾害预案。

2 .构筑海上应急救助体系

重视海上安全生产和船舶应急救助,制定完善船舶溢油事故等海洋污染应急预案,加强船舶溢油事故、化学品泄漏或爆炸事故等监测和救助船艇、救助直升机等现代化救助装备及辅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专业化污染应急清除队伍。强化事故多发区、渔船交通密集区的海上搜救力量,建立健全海事、海洋、渔业和海上搜救力量之间的协调合作与应急及通报制度。

六、资源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渤海碧海行动计划》、《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北戴河及关联区域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坚持陆海统筹、河海统筹,保护与开发并举、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加强沿海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空间管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着力构建与海洋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区域生态网络。

(一)全面实施海洋生态保护

1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

开展滨海湿地、河口、海岛等特殊海洋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调研和保护。加强昌黎黄金海岸自然保护区、北戴河鸟类自然保护区、沧州古贝壳堤保护区以及南大港、海兴、唐海三个省级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北戴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建设和监管。进一步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和综合能力建设,建成全省海洋保护区监测监视网络和综合信息平台。规划建设一批新的有保护价值的海洋自然生态、自然遗址、种质资源、滨海湿地等海洋保护区。到2015年,自然保护区达到6个,海洋特别保护区达到3个。

2 .加强海洋生物资源保护

控制和压缩近海传统渔业资源捕捞强度,继续实行并完善禁渔区、禁渔期和休渔制度。加强重点渔场、河流入海口、海湾、海岛等海域海洋生物资源繁殖区的保护。加大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力度,保护鱼类栖息场所。实施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增殖工程,制定鱼、虾、贝等放流增殖方案,规划建设一批海洋生物增殖放流基地和恢复增殖区,规范放流增殖活动,保护和增加海洋生物资源。加强珍稀濒危物种的救护工作,建立珍稀濒危物种监测救护网络,开展典型海域水生生物和珍稀濒危生物的繁育与养护。到2015年,海洋重要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3 .加强海洋生态修复治理

探索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加快推进海洋生态补偿立法。在重要海洋生态区域建设海洋生态监控区,强化河口、海湾、海岛、湿地、产卵场等海洋生态功能区的监测、养护和监管。修复稳定50万公顷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面,营造100处规模化休渔湿地、人工鱼礁群、“水下林场”或复合生态系统、以贝藻类养殖为主的环境调控区。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技术集成研究和示范推广,采用自然恢复和建设高标准生态工程等方式,全面实现海洋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恢复。研究开发具有人工鱼礁功能的防波堤、防浪墙,推动秦皇岛等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控率达到90%,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

4 .加强海岸海岛生态建设

加大沿海滩涂治理力度,积极推进围填海计划指标管理,严格控制滩涂围垦,着力解决海岸带采石挖沙、地下水超采造成的海岸侵蚀、海水入侵等生态环境问题。扩大沿海防护林面积,营造适宜我省海岸的树种生态群落,重点建设消浪林、海岸基干林、纵深防护林,逐步恢复和改善海岸带生态环境。到2015年,沿海林地覆盖率提高到25%。加强海岛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海岛整治修复。在编制完成《河北省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规划》的基础上,谋划一批海岸、海岛综合整治修复项目。开展海岛资源和环境综合调查,全面更新海岛资源环境基础信息。

(二)大力推进海洋污染防治

1 .加强陆源污染控制

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排污企业监管,关停排污不达标企业。着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积极推广集约化、循环化、生态化种养模式,实现农业清洁生产。提高生活废弃物综合处置与利用水平,加快沿海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实行重点海域氮、磷、石油烃等主要排海污染物的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加强对重点入海河流流域的综合治理。到2015年,入海排污口100%达到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海量比2010年减少10%;全省主要河流入海水质和100%的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海洋功能区水质标准,二类水质标准海域面积达到90%以上。

2 .加强海洋污染综合治理

开展养殖水域环境整治,疏理养殖密度,合理布局网箱养殖,大力推行生态化养殖模式。制定生态养殖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实施残饵和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制度,降低养殖饵料及废水对海洋的污染。加强对到港船舶防污染管理,增强港内作业污染应急控制能力;加强近海石油钻井平台防污管理,建立石油钻井平台溢油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海上溢油及有毒化学品的泄露等突发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海上污染应急处置能力。

七、海洋科技创新

以科技兴海为核心,整合海洋科技和教育资源,加快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推动我省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涉海人才队伍建设

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重点,创新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实施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本省有潜力的人才,派往海洋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重点培养,加强高端创新型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在我省有关大专院校增设海洋相关专业,培养海洋专业人才。大力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以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建设实用型人才培养成长基地;选拔技术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加快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国内外知名专家、两院院士、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专家为重点,实行柔性引进。实施优秀学子创业计划,引进能够带动海洋新型产业发展的紧缺型人才,努力构筑河北海洋经济建设的人才高地。

(二)加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整合现有海洋科技资源,加快构建以国家级综合性和专业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为龙头,以省级各类创新平台为主体,以企业技术中心为辅助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全面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联合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家级科研机构,采取外部引进、联建共建、整合提升等形式,在我省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提升我省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整合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省水产研究所等科研院所涉海科技力量,增强海洋科技引进、消化、综合再创新能力。鼓励相关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涉海技术研发中心,提高我省海洋科技成果吸收、转化和推广能力。加强海洋资源调查评价、监测等工作,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三)开展重大海洋技术攻关

围绕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实施海洋科技攻关。海水综合利用领域,重点开展海水淡化、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海水直接利用等技术攻关。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重点开展海水养殖优良品种培育、海洋药物及保健品、海洋生物制品、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滩涂动植物开发利用等技术攻关。海洋产业发展方面,重点开展船舶、专用设备等高端工程装备的设计、研发和整体制造技术研究。海洋污染防治领域,重点开展环境监测、海洋污染物应急处置等技术与装备研发。海洋生态建设领域,重点开展典型海岸带修复、重要河口湿地生态修复、海洋渔业生态环境修复等技术研发。

(四)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

以各级各类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建设完善海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公共转化平台和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依托的区域孵化网络。以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骅临港工业区等为中心,组织实施一批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建立培育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技术流动和转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产学研各方建立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发展规范的科技中介、咨询、培训等服务组织,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海洋经济发展涉及众多部门、单位和企业,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综合管理,统一协调,依法行政。省政府要成立由主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沿海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涉海部门和沿海各市要依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建立海洋经济发展考核制度,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加大海洋开发的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海洋优势产业发展。对海洋经济重大项目优先立项,并争取国家在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布局上给予倾斜。建立海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对列入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涉海产业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税前抵扣等优惠政策。相关各级政府要重点支持利于海洋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对处于成长期的海洋高科技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制度,鼓励和支持地方炼油企业搬迁至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海洋经济发展后劲。对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公共基础设施、重大科技专项,优先安排争取国家财政支持。从2011年起省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用贴息、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海洋重大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提升改造、海洋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要随经济发展逐步增加。

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增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作用。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引导国内外各类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我省海洋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在沿海地区开展金融创新和试点,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支持涉海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上市融资,创设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中心,搭建资本运作平台。创设海洋产权交易中心,促进海域使用权、海岛使用权的依法有序流转。积极引入政策性保险,健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降低涉海企业经营风险。

(三)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完善海洋管理法规体系,加快海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海洋规划体系,探索建立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度。强化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海洋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综合管理职能,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的海洋开发行动,统筹推进海洋行政管理、执法和公共服务。

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海预审制度,新上项目全部实行预审,全面实施围填海计划管理。完善海域使用退出机制,提高海域使用效率。完善海岛管理配套制度,严格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审批和管理。加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实施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数字海洋工程,为做好海洋综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推进海域资源市场优化配置,创新海洋管理模式。加强海监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四)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培植海洋优势产业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提高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水平,争取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实行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鼓励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沿海地区设立区域总部、加工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和物流中心。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涉海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水平。

加强与京津战略合作。积极承接京津产业向我省沿海地区转移,支持和鼓励京津骨干企业参与我省海洋经济建设,共同构建临港产业基地。整合旅游资源,发挥各自优势,联手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推进旅游市场一体化。实现京津与我省沿海地区经济相互渗透、技术相互融合、人才相互交流,扎实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加强与纵深腹地合作。依托我省三大港口和沿海各类开发区的产业、交通等优势,强化与晋、蒙、豫、陕、甘、宁等纵深腹地的合作,扩大口岸与腹地的直通及货物运输服务范围,为广大腹地在资源开发、出口贸易、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等方面提供高效服务。

(五)提高海洋意识

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开展海洋宣传活动,广泛传播海洋知识,增强海洋国土意识、海洋资源和经济意识、海洋生态环境意识、海洋权益和安全意识,扭转“重陆轻海、陆主海从”的传统观念。加强我省海岛文化、渔业文化、航海文化、海洋旅游文化、海洋经济文化、海洋环保文化的研究和宣传,大力弘扬海洋文化,促进人与海洋和谐相处,为我省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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