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十个月河北省旅游投诉近涉及四成景区

03.11.2016  10:37

   原标题:有景区借烧香祈福之名敛财

   前十月我省旅游投诉近四成涉及景区

  河北省旅游委日前公布了今年1-10月份全省旅游景区投诉情况,根据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省旅游执法总队)统计,截至10月20日,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共受理有效旅游投诉339件,其中涉及旅游景区的有效投诉124件,景区投诉量占总投诉量的36.58%。

  统计显示,游客对于景区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景区门票、景区内收费、停车场、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景区安全、景区设施等七个方面。其中,一些景区门票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票价不合理;有的景区要求购买套票;有的景区票价公告不规范;有的景区不开具发票;一些景点因修缮等原因,未能及时提前告知游客,游客无法正常游玩,要求退票。有的景区寺庙、道观以烧香祈福为名借机敛财,一些景区内寺庙和尚以签名为由收取游客高额费用,有的景区娱乐项目质价不符。

  还有一些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缺乏责任观念和安全意识;有的景区工作人员对游客私自收费,还有的景区售票处人员向游客极力推荐游览项目。有的景区售票窗口少,游客排队时间长;有的景区入园进口狭窄,造成人员拥堵。有的景区外围私营停车场强行引导游客停车、高收费;有的景区与出租车司机达成内部协议,凭人头收取回扣。

  省旅游委要求,各级旅游部门和景区要根据游客投诉的重点问题,对号入座,逐一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并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向游客回应和答复受理和办理情况,提高旅游部门的公信力和游客的满意度。

  各级旅游部门的质监执法机构要积极受理各类旅游服务对象和广大旅游消费者的投诉,坚持有诉必理、理后必答,及时处理和化解投诉纠纷。同时,要积极探索旅游消费教育和指导方式,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合理维权。

  另外,近日起至今年底,省旅游委正在以“史上最严”重拳整治旅游乱象,针对景区安全管理、服务质量、公共基础设施、景区价格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景区专项整治行动。如仍有景区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到位,将给予相关景区警告、降级或摘牌处理。(记者 翟开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