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公布八起案例

16.05.2019  16:02

   组织老人“喝粥、吃鸡蛋”食品店虚假宣传被查处

   我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挽回经济损失逾4000万元

  5月1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对外公布了今年我省13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总体情况,同时发布了百日行动中查处的八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这次百日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针对六个重点行业及领域、四类重点场所及区域以及十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了为期100天的重点攻坚。全省出动检查人员133013人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9742次,开展各类协作执法2271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634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93.99万元,清理虚假信息(网络)1164条,整改网站、APP、公众号等69个,关闭网站、APP、公众号等58个,吊销营业执照9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个,全省立案1997件,案值60090.44万元,结案1004件,罚没收入18018.4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9件。

   邯郸市查处福修康养生体验会所虚假宣传、组织策划传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福修康养生体验会所(河北福修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永年区、邢台市南河县等地通过拉人头、组织招商会等方式宣传公司盈利前景和产品功效,宣称其销售的内衣产品“含有20多种海洋功能因子和50多种植物功能因子,有效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和抗衰功能”等夸大宣传的内容,诱使、发展人员购买当事人销售的内衣,消费者购买内衣后会在上述微信公众号链接的会员管理系统注册登记成为会员,并按照相互推荐加入的先后顺序形成上下级关系,将每个会员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下级人员的业绩作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根据目前掌握的“客户信息登记表”显示,截至2018年10月31日,当事人已发展人员1814人,信息完善者1804人,其中在河北发展人员1561人,在邯郸发展515人(其中永年312人),邢台739人(其中南和359人);其网上注册会员系统人员统计信息为2000余人。截至2018年12月22日,当事人累计向会员发放奖金12435068.5元。

  案情进展: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由于本案参与人员达2000余人,会员涉及全国16个省市,层级超过3层以上,涉嫌犯罪,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石市查处河北松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和网络传销案

  基本案情:河北松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河北、山东、天津等五省市通过拉人头、宣称销售的食品等产品能够治疗百病的虚假宣传行为从事传销活动。宣传其销售的主要产品固体饮料“易血通”能“溶脂排毒、活化神经、打通微循环、耳部神经激活、增加脑部供氧、溶栓、激活细胞”,夸大宣传该产品实际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利用高回报的奖励制度,引诱会员再度发展其他人员加入。通过http://opp.slswkj123.com建立会员系统,形成上下线关系,最终构成金字塔式的网络化的传销布局。截至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打击该传销组织共注册会员编号20538个,其中普卡会员17302个,VIP卡会员3236个,期数609期。会员支付金额为127165193.10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本案参与人员多,涉及5省市,层级超过三级,具有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执法机关依法没收公司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3765万余元,涉嫌刑事犯罪部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北京市、河北省联合查处毛成凯等组织、领导传销案

  基本案情:北京、河北两地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启动京冀打传联盟机制,联合查处毛成超、毛成凯、操文波、南伟、焦强等50余人组织、领导传销违法犯罪行为。该传销组织以推销真丽斯牌化妆品的名义,收取2900元入门费,开展“拉人头”式的传销活动。成员多为湖北、贵州、江西等外来人员,年龄分布在18至30岁之间,男女或分寝室零散居住或聚众混居,涉及600余人。

  案件进展:毛成凯等人以推销化妆品名义,组织、领导传销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和《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通过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抓捕传销组织成员61人,刑事拘留54人,批准逮捕33人,极大地打击了盘踞在北京市密云地区的传销组织团伙,保障了京津冀地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邯郸市查处安徽通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组织策划传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以销售泡浴粉、洗浴用品、化妆品、“保健”用品等为噱头,以开设的詹氏融和堂门店为招牌,以召开各种洗脑会议为宣传方式,依托微信、电话、QQ、网站等工具进行虚假宣传及传销活动。当事人以互联网为平台,在网上建立后台管理系统发展会员,已发展会员49348人,在邯郸市发展会员238人,已经形成了较为清晰的层级网络组织。

  案件进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涉嫌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同时,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涉嫌构成传销行为。对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行为的嫌疑人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秦皇岛市查处港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通过会销模式聚集大量老年人,采用“免费体验式宣传”的手段,虚假夸大使用可喜安温热点位治疗仪中的麦饭石有“解除慢性心理压力的效果、治愈伤口和增强免疫力、预防癌症、治疗皮肤疾病”的效果等宣传语。当事人还利用宣传单故意让消费者产生误解,宣称可喜安温热点位治疗仪可治疗:“1.紧张性头痛、三叉神经痛、肋间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臂痛;2.由腰肌劳损、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腰背及各种软组织急慢性损伤引起的疼痛等;3.调节植物神经,缓解失眠、胃脘痛、习惯性便秘、皮肤瘙痒,缓解前列腺炎、盆腔炎引起的不适症状”。当事人向老人以19800元/台的价格销售治疗仪。截至调查时,当事人已销售56台温热点位治疗仪。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秦皇岛市查处海港区河北大街羊乃世家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位于海港区河北大街324号的羊乃世家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二楼大厅有二十多位老人正在参加该店负责人组织的“喝粥、吃鸡蛋活动”,同时听其讲解喝羊奶的“好处”。大厅墙壁上有“世界羊乳制品金奖”“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羊乳粉合适的钙、磷比例对老年人骨质疏松、延缓衰老,高血压及与骨骼相关疾病有重要作用”等宣传语。当事人对其宣传内容不能提供科学依据及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罚款。

   石家庄市裕华区查处璀康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组织消费者参与免费体验,利用课件进行宣讲,体验结束后再赠送小礼品。宣讲内容中称其经营的可喜安温热电位治疗仪具有“治疗老年人多发疾病(糖尿病、风湿病、高血压等),预防疾病(中风、痴呆、癌症),延长寿命”的功效。经执法人员查证,课件宣传内容与其医疗器械的注册登记表内产品适用范围不一致。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夸大宣传其经营的医疗器械功效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

   唐山市查处利用“保健”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基本案情:1月29日,陈某某等数十名群众报案称,陈某杰以购买“保健”品返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群众进行虚假宣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群众高达800余人,涉案金额1.5亿余元。执法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确定侦查方向。经大量摸排走访,4月15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杰成功抓获。

  案件进展:犯罪嫌疑人陈某杰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李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