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微型养老院:还要迈过几道坎儿

17.10.2014  11:23

    “10张床位就可办养老机构”——去年7月民政部出台新规,为个人兴办微型养老院开了“绿灯”,让全民参与养老事业成为可能。该新规实施一年多来,河北省微型养老院发展如何?笔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 原付川

    河北日报实习生 李 冉 王 琪

     微型养老院让老人更有家的感觉

    “在这儿住着比在家里还舒服,而且想回家看看走几步路就能到。”近日,南宫市东胡村84岁的尹连中老人高兴地对笔者说,该村村民刘明哲最近创办的康寿老年公寓解决了他和老伴儿的养老难题。尹大爷说,在城里工作的孩子多次表示要接他们过去,但在城里养老他们住不习惯,在家里养老孩子又担心,村里的微型养老院则解决了这个两难问题。

    “10张床位就可办养老机构”——去年7月民政部出台新规,为个人兴办微型养老院开了“绿灯”,让全民参与养老事业成为可能。

    刘明哲告诉笔者,得知“10张床位就可办养老机构”这一新规后,他就着手筹建这家微型养老院,并于今年4月建成,设有30多张床位。他之所以筹建微型养老院,是因为看到村里有不少像尹大爷这样的老人,面临养老两难问题。隆尧县莲子镇村民赵社华,也是看到很多老人有不愿离乡养老的需求,才创办微型养老院的。他创办的阳光爱心养老院有40多张床位,目前已有十几位老人入住。

    “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而大的民办养老院要么离家太远、要么太贵。在这种情况下,灵活性强的微型养老机构无疑能在很大程度上对此起到缓解作用,既有利于社区养老体系的建成,又能为‘银色事业’注入极大活力。”省社科院农村经济所副研究员赵然芬如是说。

     与大型养老机构合作弥补其“先天不足

    “微型养老院虽然形式灵活,但也有其‘先天不足’,主要是服务条件相对差一些。”省老年产业协会秘书长田晶丽说,由于个人经营者的资金有限,再加上缺乏管理经验和医疗保健、养老护理等专业知识,很难做到单独设置医疗室、康复室、活动室,短时间内也很难做到服务专业化。

    “弥补微型养老院先天存在的这些短板,最方便的办法就是与所在社区或乡镇的照料中心、托老所及社区或乡镇医院等进行合作,借助它们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赵然芬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以加盟方式与大型养老机构合作,由这些专业性强、有经验的养老机构为其统一配餐,定期派医务人员巡诊,派专业人员对其日常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等。

    河北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蔺丰奇认为,政府应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出面成立中介组织,组织社会上的志愿者、社工、离退休的医务人员等,定期对微型养老机构进行上门服务,帮助微型养老机构健康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