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彻底告别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

29.08.2017  11:24

  “切换成功!”8月26日零时,在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省医改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领导和医务工作者代表共同见证下,省人民医院收费系统和医保结算系统顺利实现切换,这标志着该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

  同一时刻,石家庄、承德、秦皇岛、廊坊和保定5个设区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根据河北省统一部署,同时进行了系统切换,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配套改革。

  “这是河北省深化医改进程中一个历史性时刻,标志着河北省彻底告别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沿袭多年的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绍廉说,至此,河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

  以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为突破口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对多年来公立医院运行管理机制的深刻革命。张绍廉介绍,河北省强调将取消药品加成腾出的空间,主要平移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上来,进而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据介绍,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药品价格将平均降低12.7%左右。对此,河北省规定,对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左右,同级财政补偿和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自行消化10%左右。在此基础上,河北省着眼于提升人力价值,降低物化价值,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有升有降的系统调整,主要上调了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方面的项目价格,下调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其余项目价格(包括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服务项目)未作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对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河北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

  下一步,河北省将通过挤压药品价格、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加快医联体建设、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化医疗惠民服务等一揽子配套措施,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据了解,河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别从市级、县级两个层面开展试点,逐步推开。2012年至2014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迅速扩面,在全国较早实现了全覆盖。2014年至2016年,唐山、邯郸、张家口、沧州、衡水和邢台6市先后纳入国家试点,实施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