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两级重污染预警打时间差 到底该听谁的?

28.11.2014  17:08

河北广播网11月28日消息(河北电台记者  张娜)11月26日,河北省大气办下发了一则通知,称“受降水和冷空气影响,预计27号全省空气质量将明显好转,本次石家庄、保定等地的重污染天气过程也将结束。因此27号6时解除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但27号上午8点,石家庄大气办仍表示省会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持续,继续限行,直到当天下午三点,才取消了二级响应。公众纠结到底听谁的?

河北省大气办发布取消预警通知后,有的省会私家车主开车上路却被劝返、被罚,而更多的车主则是困惑犹豫。石家庄私家车主卢先生表示,“全省有的市已经解除限行,但石家庄依旧限行,这怎么办?出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到底限不限行?”带着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市两级大气办、环保部门并仔细阅读我省和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论是:两级大气办所发布的通知各有依据。例如,石家庄是否启动和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举措主要是根据城市的空气污染指数,而省大气办是否启动和解除省级范围的应急响应却比较复杂。

目前,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省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三个层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城市预警、区域预警、全省预警。其中城市预警指的是石家庄等单个城市的预警。而区域预警则是省级范围的预警,目前,我省将13个地级市和省属城市划分为3个区域,如果某一区域内部两个或三个地市连续出现重污染并达到橙色以上预警时,省大气办就会启动省级区域重污染预警响应。而达不到两个或三个地市持续污染的情况下,省级区域预警就会解除。

因此,此次省大气办取消了包括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等地在内的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但不意味着某个单个城市的污染已经减轻和预警的解除。所以公众还要以所在城市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为主。

本台首席评论员重阳表示,省市两级大气办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方案和措施对于普通公众来说有些复杂,难以理解。省市两个级别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建立统一的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