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会助学育才千人计划实施方案

07.06.2014  06:05

为提高金秋助学实效性,深化助学、助能、助志、助业的全程助学模式,支持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就业,使这些寒门学子成为对家庭、对社会的有用之才,按照省工会十二大有关部署,省总决定自2014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河北省工会助学育才千人计划”。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计划主旨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和河北省工会十二大精神,着力履行工会帮扶服务职工群众之责,通过直接服务的方式,加大对寒门学子中品学兼优者的帮扶力度,激励广大寒门学子自强不息、自信自立,为家庭早日脱困做贡献,以知识、才能及品格回报社会。

二、计划目标

2014年至2016年,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工会系统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家庭中遴选1000名品学兼优的在校子女(2014年建档不少于300名,2015年增加建档不少于400名,2016年增加建档不少于300名),由省总牵头,市县工会配合,为寒门学子提供从入学、就学到就业的助学、助能、助志、助业“四助式”全程服务,培养造就一批自强成才典型。

三、服务内容

河北省工会助学育才千人计划”由省总统一组织实施,向列入计划培养的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如下服务:

(一)设立奖学金。省总直接提供奖学金,每学期打入学生或其困难职工父母的实名银行帐户。(1)大学阶段在校生,每人每学年奖励不少于3000元。(2)职高、中专、技校在校生,每人每学年奖励不少于1500元。(3)对于小学、中学阶段在校生中成绩优异者,省总为其家庭提供奖励性质的资金或给予书籍、物品资助。(4)特别优秀的可予提高奖励额度。

(二)提供助学金。由各地工会按照“金秋助学”活动相关规定,向优秀学子提供助学金,给予入学救助和上学资助服务,救助标准不低于省总每年制发文件规定的标准。对于经市、县工会救助,仍面临上学、生活困难的,省总给予额外资助。

(三)提供助能服务。省、市、县三级工会通过组织社会实践、开展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学生自身素质和融入社会能力;通过各级工会自办或与社会联办的就业技能培训基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等,优先安排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四)提供助志服务。着力强化对优秀学子的精神引导,通过召开座谈会、爱国教育、组织志愿者服务、举办公益活动等形式,对学子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情感关怀,使他们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心与温暖,帮助他们树立自信自立、奋发向上的精神,强化社会责任与担当。同时,对进入工作岗位的受助学子,积极引导他们加入到助学行动中来,传承助学爱心。

(五)提供助业服务。一是结合“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优秀学子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并优先吸纳就业;通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学生与岗位的匹配度,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二是优先向优秀学子提供就业服务信息,优先安排参加工会举办的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人才供求洽谈会和推介会等就业服务活动;三是主动与人社等部门建立对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岗位信息,并协调人社等部门优先推荐岗位。四是向有创业意愿的学子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孵化、开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五是对选择在省外就业的,省总将与有关省市工会联系协调,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遴选办法

(一)遴选对象

受助对象须是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就读且品学兼优的子女。以大学生为主,兼顾中小学生。条件符合者,自就学至就业,可一直享受相应服务内容。

(二)遴选条件

1、刻苦学习,在校成绩优异者;

2、在某一专项学业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在校内外有良好社会影响者;

4、积极参与学校党、团组织及学生会等社团的活动,或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者。

优先推荐遴选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和各类助学活动中选出的优秀学生,包括“河北电力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华北油田”爱心书包受赠对象、省总“助学育才直通车”受助对象中品学兼优者。

(三)遴选程序

1、各市各单位推荐上报。由各市各单位按遴选条件、参考分配名额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受助者所在家庭为真正困难的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家庭,做好入户调查、向学校了解情况、审核原始资料等初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上报,报送材料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就读信息及在校表现情况、校系鉴定等基本资料(具体内容见附件)。

2、学生自行申报。本方案将在河北日报、河北工人报、河北青年报等主流媒体刊登、宣传并在省总网站全文公布,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子也可自行向省总申报,申报材料同上,家庭情况可由省总核实。咨询电话0311-12351、67569050,67569188、67569187  报名邮箱 hebqryc@1 26.com。

3、省总审核确认。对上报、申报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省总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河北省工会助学育才千人计划”人选并通知本人。

五、服务措施

(一)建立定期联系机制。省总加强与优秀学子的定期、常态化联系,向学子发放工会联络卡,通过电话、邮件、QQ群、微信群等方式,每学期至少联系一次,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并针对突出困难及时帮助。同时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省总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名,处级以下机关干部根据实际情况自愿联系帮扶,与优秀学生建立“一对一”联系,加强沟通联络,给予精神引导和人格培养,帮助他们成长、成才。市、县工会参照以上办法定期联系。

(二)实施建档跟踪服务。除各地工会建立助学档案外,省总直接建立“河北省工会助学育才千人计划”档案数据库,录入受助者基本信息及受助信息、联络信息、成才信息等资料。受助信息记录学生接受款物资助情况(地方工会予以救助的同时上报省总入档),联络信息记录定期联系、活动组织、咨询求助等情况;成才信息记录在校成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奖、实现就业等情况。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优秀学子的学习、生活、就业情况,及时跟踪施助。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级工会与省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共同组织实施好“河北省工会助学育才千人计划”。各市各单位在做好把关推荐工作的同时,对列入计划的优秀学子要积极关注,完善本地的助学档案,落实其享有的本市、县工会提供的帮扶服务待遇,保证其享有的本地帮扶服务政策不变。相应的帮扶服务信息,要上下及时沟通,做到信息共享。省总主动与各市各单位做好对接,确保服务措施及内容落实到位,让品学兼优的学子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学子自强不息、奋发努力,为社会和职工家庭培养德才兼备的有用之材。

附件

附件建档学生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