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局颁发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07.12.2015  12:31

本报河北讯12月1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廷华向大牛群河北商贸有限公司颁发了首张编号为JY11301040000011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标志着河北省《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启用。

为贯彻落实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河北省局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的风险高低和风险特点,对《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进行了细化,分别制定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现场核查细则,并开发设计了全省统一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化系统。11月13日,河北省局召开全省《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暨食品经营监管公示牌悬挂工作动员会,决定于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河北省局要求各地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中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统一受理、统一发证原则。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由一个窗口受理食品经营者的申请,一个窗口领证,不能分业务科(处)重复受理。二是共同核查原则。食品经营者申请中涉及哪个业务科(处),由哪个业务科(处)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如申请中涉及两项许可内容,则由两个科(处)共同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三是专业监管原则。根据食品品种风险程度,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等监管工作中,由涉及到的业务科(处)分别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河北省局的规定要求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