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河北省将量化评估法院司法公开工作

17.07.2014  12:33

      7月1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河北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暂行办法》,将通过量化打分反映全省各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状况,及时发现、改进司法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规范河北省法院各项司法行为。

      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周期为每年一次,于每年12月至次年2月进行,评估结果于次年3月统一对外发布。今年年底将进行首次评估。

      评估内容共包括7项一级指数和27项二级指数。其中一级指数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及工作机制。

      量化打分的参照标准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等文件,以及省法院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具体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评估方式采取内部组和外部组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内部组、外部组评估得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每个法院司法公开指数评估最终得分。

      内部组评估时先由各法院完成自评,再由省法院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逐一核查并进行打分,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室)负责汇总相关部门的分数,形成内部组评估得分。

      外部组评估可委托省内科研机构进行,以问卷调查和实地查验等形式为主。外部组评估的具体评分办法待评估单位确定后,由评估单位和省法院共同商定后实施。

      http://cnews.chinadaily.com.cn/2014-07/16/content_17806953.htm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