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启事

04.12.2015  23:08

因工作需要,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1、省委办公厅机关综合文字岗位8名;

2、省国家保密局综合文字岗位2名;

3、省国家保密局保密技术管理岗位2名;

4、省国家保密局保密政策法规岗位1名;

5、省保密技术检查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保密指导管理岗位2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热爱办公厅工作,勤奋敬业,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机关业务能力。

2、符合报考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科员及以下干部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33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副处级干部36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2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00,报名网站为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详见网站“2015年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栏。

2、笔试和复试。省委办公厅机关、省国家保密局综合文字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起草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省国家保密局保密技术管理岗位、保密政策法规岗位、省保密技术检查站保密指导管理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和保密专业技术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中下旬,地点在石家庄。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省委办公厅机关、省国家保密局综合文字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与复试人数1∶5比例进行复试。复试主要测试文稿起草能力,满分100分。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依据笔试、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与面试人选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应变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其他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考察政审。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按岗位要求进行政审。

上述程序结束后,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借调试用。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退回原单位。

详细选调信息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

咨询电话:0311-87801851、87906275。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