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09.01.2017  05:35

  多措明责、严加督责、强力问责。近年来,河北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地生根,有效激发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牢记第一身份是党的书记、首要职责是管党治党、最大政绩是抓好党建。”在省第九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赵克志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仍然艰巨,必须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在手上。

  责任清才能敢担当。我省紧跟党中央、中央纪委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把健全和完善制度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基础性工作来抓。2014年,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2015年,又制定了“两个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厘清责任内容,明确问责情形和方式,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制度遵循。

  为了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省委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采取约谈、考核、巡视、经验交流等措施,解决思想问题、澄清模糊认识,强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省纪委切实担起监督责任。省纪委领导逐一约谈11个设区市、2个省直管县(市)和部分省直单位党政纪主要领导,2015年以来,对368名新提任省管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取得了以点带面、抓细抓长的良好效果。

  在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我省有重点地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视监督内容。去年,针对巡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我省大力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3526人被问责,有效解决了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等问题。上届省委通过巡视345个地方(单位),全面完成12轮巡视全覆盖任务,在夯实“两个责任”中发挥了坚实作用。

  此外,我省还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省委年终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创造性实行量化计分办法,从专项评价、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三个方面给出考核结果,既总结经验做法,又查找差距不足,督促各级各部门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同时,进一步强化纪律审查考核工作,每年都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单位纪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进行量化考核,2015年对全省44个纪律审查优秀集体、154名优秀个人记功授奖,切实激发了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积极性。

  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党的纪律才能真正严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2016年,我省大力开展“两个责任”问责实施年活动,扎实用好问责这个利器,着力解决主体责任牵得不紧、抓得不牢和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卢龙县燕河营镇党委因履职不力被问责。元氏县姬村镇卫生院在没有收费许可情况下,对某医疗器具重复计费、违规收费,院长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和县一名基层纪委书记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党政纪处分。近日,我省又对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2016年以来,全省共追究、问责4803人,改变了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履责尽责认识不清的状况,倒逼各级各部门将领导推动正风反腐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据统计,与2015年相比,2016年全省追究、问责人数增长224.3%,问责处级以上干部人数增长410%,问责力度不断加强,形成了动辄则咎的问责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