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24.12.2015  19:22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决定提交2016年1月8日召开的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为进一步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发电子邮件到[email protected],也可寄送至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38号,邮编:050051),信封上请注明“《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和标准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污染防治

第二节 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节 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五节 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五章 重点区域联合防治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