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撤出部分已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通知
30.07.2016 06:03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24号)第九条,下列当事人符合撤出案件信息条件,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栏予以撤出:
1、张家口市鹏程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秦皇岛光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3、抚宁县同惠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4、秦皇岛瑞华玻璃有限公司
5、昌黎县康健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6、河北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河北中兴医药有限公司
8、清苑县鑫裕锌业有限公司
9、涞源县巨凯混凝土有限公司
10、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金信石油产品有限公司
11、肃宁县朔黄北站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29日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30.07.2016 06:03